① 到退休年齡但是社保還沒交齊15年該怎麼辦
一、到退休年齡社保沒有交滿15年,有兩種解決方法:
1、繼續繳費,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外地戶籍在深圳辦理養老保險延繳業務
【條件】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的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
【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2、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3、銀行賬戶 ,驗原件,收復印件(本人在深開戶的銀行存摺或者借記卡,目前僅限中行、工行、農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銀行)。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需以金融社保卡為扣款賬戶。
4、《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職工及個人繳費人員)》,收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關於完善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規定的補充通知》第二條
二、按月繼續繳費的標准按96號文的規定執行,即「參照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
關於完善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規定的補充通知(2012年)
第一條 一、《社會保險法》實施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9〕66號)確定廣東省為待遇領取地的參保人,本省戶籍的按《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以下簡稱96號文)
第三條第(四)項第二款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外省戶籍的在最後參保地按規定繼續繳費;繼續繳費地一經確定不再改變。
② 到達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還沒交夠15年,怎麼辦
1、勞動者復社保交滿十五年制還沒到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