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B. 企退職工退休當月能領到退休金嗎
根據規定,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辦理退休手續當月,還屬於參保人員,自然不能領取養老金。
C. 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是從退休當月發放嗎
退休當月仍是在職,拿的是在職工資,次月起領的就是養老金了!
D.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從哪個月領取,是退休的當月,還是次月領導取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是從退休的次月領取的,退休的養老金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以浙江為例,根據《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下列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從其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滿十年的;
(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11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三)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的,參保人員個人可以按照當地城鎮個體勞動者的繳費標准延繳。延繳後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4)職工退休當月開始領用退休金擴展閱讀:
《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下列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申請辦理退職的,從其辦理退職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十年和2011年1月1日以後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
(二)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
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基本養老金應當根據本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按照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和物價增長幅度定期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E.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是否從退休當月起領取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辦理退休手續,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的次月才開始領取養老金
祝好
F. 下崗職工退休金是當月辦理,次月領取,請問退休當月有沒有退休金
既然退休金是當月辦理,次月領取,退休的當月應該沒有退休金。
G. 到退休年齡的當月能領養老金嗎
在退休年齡的當月不能領取養老金,只能領取在職職工的工資。待退休的手續辦妥當以後,從退休年齡的次月起開始領取養老金。
H.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計算退休金嗎
男性是2012年8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女性工人是2002年8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女幹部是2007年8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如果在上海,無論是8月1日、8月10日還是8月30日出生的人,都可以在8月份的社保變更期(5號~26日)申請退休,次月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I. 辦完退休手續什麼時間開始拿到退休工資
退休工資是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發放。
退休手續如下:
1、需要材料: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增發待遇資料及復印件(服現役檔案等)、一寸相片兩張、養老金繳費本或關系接續卡。
2、用人單位正常營業的單位職工辦理退休,由單位經辦人員在退休審核後5日以前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賬號報待遇科,次月通過銀行代發上帳,銀行存摺到單位領取。
3、個體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才辦理退休審核通過後的次月,養老保險金直接打入繳費時開的銀行存摺。
(9)職工退休當月開始領用退休金擴展閱讀:
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