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西退休人員的「待遇明細"是全月的工資數碼
當然是全額發放工資的,具體的相關待遇明細,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或者是相關的人事部門咨詢一下,有相關的文件。
『貳』 山西省大同退休人員的工資怎麼樣發放
山西大同退休人員的工資分為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等很多類。現在事業單位的由原單位發放。企業單位的和靈活就業人員由養老保險所發放。很快就要並到一起了,全部由養老保險所統一發放。
『叄』 山西什麼時候上調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預計將有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再次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說,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這位負責人說,我國經濟發展已由改革開放後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期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放緩。
同時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確需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合理確定調整水平。
山西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肆』 山西企業怎樣算退休工資26年
單憑工齡26年這個數據,誰也算不出來。養老金計發辦法參見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6]275號:
(一)晉政發〔 1998〕 21號文件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 15年的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1%(繳費年限不滿 1年的,計算到月)
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繳費指數,與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相加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指數均按 1.0確定)除以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二)晉政發〔 1998〕 21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 15年的人員,在按第(一)款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 11%及其以上比例( 2006年 1月 1日後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職工按 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1.3%
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實行個人繳費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齡,但折算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 5年,折算工齡作為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調節金:
2006年調節金為 96元, 2007年為 72元, 2008年為 48元, 2009年為 24元, 2010年以後(含 2010年)取消調節金。
(三)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具體辦法按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晉政發〔 2006〕 32號文件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 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發給 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本通知計發基礎養老金時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計算。
『伍』 如果在山西社保退休工資不對,怎樣查詢
如果確實是到了退休年齡,一切手續都合法的情況下,工作人員不辦理,涉嫌勞動部門行政不作為,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或者向紀委舉報不作為。
『陸』 在山西退休,工齡44年,社保26年,個人賬戶4萬,退休後能開多少退休金
無法計算。僅有工齡,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無法計算,還有兩回個重要數據是未知數答,即:社保繳費平均指數,法定退休年齡時當地當年社平工資數額,所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規定公式進行計算,數據不完整無法計算。
就按社保平均指數0.6給你計算吧。
基礎養老金=(5100x0.6+5100)÷2x44x1%
個人賬戶養老金=40000÷139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5100x18x0.6x1.3%
三道公式各得出的數相加,就是你的基本養老金。
『柒』 山西2017退休工資情況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7〕6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85元的補到2985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7年7月10日
『捌』 為什麼太原市2O|4年退休職工按山西省平均工資
好像現在退休的人都按照2014年的標准,以後再逐年往上補,一年補一點,直到達到標準的水平。
『玖』 山西省退休工資多少了
退休人員的個人基本養老金,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計算而得的,每個人情況不同,享有的基本養老金數額不同。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拾』 山西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養老金的計算非常復雜,非社保專業人員很難搞懂,給你一個完整的計算方法,但裡面有很多不確定因素,需要由當地社保政策確定,你可以咨詢當地社保機構。一、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從辦理退休手續後的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二、參保人員2007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按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三、參保人員2007年1月1日以後退休,有視同繳費年限,符合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1994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7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計發基本養老金時,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外再發給過渡性補貼。四、基本養老金的計算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用公式表示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U+Va)÷2×N×1%U—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N—參保人員繳費年限;Va—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公式為:Va=Vn-1×t1t1—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內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小數點後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當年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本人當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小數點後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分段計算。實際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內歷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視同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按1.000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