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已在社保辦了退休手續 單位還需要做社保減少嗎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單位需要到社保辦理減員。
㈡ 退休手續已辦完了,為什麼還要單獨辦醫保退休
趕快撥打醫保局的電話咨詢一下這個事,看有沒有辦法補救一下,失去醫保是很虧的,時間上要快,不然時間長了,就毫無辦法補救了。
㈢ 員工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為什麼生育保險還在扣費
員工退休,用人單位要辦減員,不然社保會繼續扣費。
㈣ 退休金都發了,為什麼還扣社保費
退休後是無需扣社保費的,如果繼續扣社保費,可能是退休手續中停扣社保費的程序未能同步完善,應向社保局反映,要求停扣社保費並退回多扣的部分費用。
㈤ 到退休年齡後的一個月去辦理退休手續還要多交一個月社保
意思就是如果你拖到明年去申請辦理退休.社保也得交至明年.但請注意社保是交地越多時間越長.你退休時拿退休金也就越多.當然到退休年齡後應寫申請到社保辦理退休手續吧.
㈥ 我已辦理了退休手續,之後又扣養老保險錢了,怎麼辦
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的退休手續還是單位內部退休手續?有區別的…
㈦ 正常退休後怎麼還扣社保
正式正常退休拿了退休金還扣社保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㈧ 辦了退休手續後再繳納的社保怎麼處理
勞動者持身份證、照片、養老保險手冊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就可以,然後到指定銀行開個賬戶,工資會按月打到勞動者的卡上的。
勞動者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1、職工檔案;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3、二代身份證原件;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3、退休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4、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㈨ 辦了退休手續後再繳納的社保怎麼處理
辦了退休手續,以後是無法繳納社保的,即使。繳納了社保也可以到社保局辦理退款
㈩ 已辦了退休手續,為什麼還要交醫療保險費
醫療保險費的累計繳費年限或者實際沒有達到規定年限,以深圳為例:
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達到以下規定的,可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2014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
(二)2015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6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1年;
(三)2016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7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2年;
(四)2017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8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3年;
(五)2018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9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4年;
(六)2019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七)2020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1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八)2021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2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九)2022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3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十)2023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4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十一)2024年及以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
(10)退休手續辦完了怎麼還扣社保擴展閱讀:
已辦了退休手續還要交醫療保險費的方法如下:
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
第十四條:本辦法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人員,不滿前款規定繳費年限的,可由其本人繼續繳費至規定年限後,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按其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11.5%按月繳費;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按月繳費。
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年限不納入本條的實際繳費和累計繳費年限的計算;按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辦理轉移的市外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納入本條的累計繳費年限計算。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滿15年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不滿15年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待遇。
前款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不滿15年的,可申請由其本人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至15年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後,其醫療保險形式不再變更。繼續繳費人員中斷繳費期間,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