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勤崗位轉到專技崗位或管理崗位後如何認定退休年齡
一、如果你不想延長退休年齡,那麼,你可以在國家統一規定的退休年齡退休,即男60歲女55歲退休。
具體到事業單位由工勤轉聘為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根據原人事部下發的《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國人部發[2004]63號)規定:
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事業單位聘用制女幹部退休問題適用上述規定。
二、如果你想延長退休年齡並且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文件《關於延長部分高級專家離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政發〔1993〕42號)規定的條件,那麼,你可以申請延長退休年齡。
延長退休年齡需要所在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五條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10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章退休後的待遇
第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對同級在職人員的規定,閱讀有關文件,聽有關報告,參加有關學習、會議和重大活動。
第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第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Ⅱ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後確定為管理崗的女同志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請問這個事業單位的級別是科級及以下,還是處級、廳級還是部級,如果是科級及以下,最高年齡是55周歲退休,如果是處級以上,退休年齡最高是60周歲退休。
Ⅲ 河北省事業單位女工人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7年,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一、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
1、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要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基本內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時,進一步深化內部收入分配改革,逐步建立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分配激勵機制。確定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要與其崗位職責、工作績效緊密結合,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向關鍵崗位和特殊崗位傾斜。
2、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及經費來源部分由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受聘人員的崗位工資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國家規定工資構成中的固定部分,根據所聘崗位的等級(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職員等級、工人技術職務和技術等級,下同)確定;二是國家規定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及單位收入中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用於個人分配部分,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搞活分配;三是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按現行政策執行。
3、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受聘人員的崗位工資待遇,由單位在核定的工資總額內,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受聘人員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由單位記載,並按國家工資政策相應調整,作為職工調動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計發退休(退職)費的依據。
二、崗位變動人員的工資待遇
1、受聘人員崗位變動後,按新聘崗位確定其工資待遇。
2、由較高等級崗位受聘到較低等級崗位的人員,原則上按新聘崗位的等級就近就低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其中,對首次聘用時任原職務滿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條件的人員,可以保留原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由較低等級崗位受聘到較高等級崗位的人員,按新聘崗位的等級就近就高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3、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人員,以及由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受聘到工勤崗位的人員,原則上按新聘崗位的等級重新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對首次聘用時由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受聘到工勤崗位的人員,任原職務滿5年、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條件的,可以保留原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未聘人員及緩簽聘用合同人員的待遇
1、試行人員聘用制度中未聘人員的待遇,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在未聘期間按適當比例逐步遞減,最低不低於未聘人員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經確診患有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精神病的緩簽合同人員,在治療期內執行國家規定的病假期間生活待遇。
四、解除聘用合同人員的待遇
1、聘用單位依據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向被解聘人員支付經濟補償時,以其上年實際領取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被解聘人員上年實際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人同期國家規定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的,按被解聘人員同期國家規定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計算。
被解聘人員上年實際領取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當地月平均工資標准,按國家統計部門公布的聘用單位所在地同期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2、聘用單位、受聘人員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含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被重新錄(聘)用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後,被解聘人員解聘前的工齡與重新錄用後的工齡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3、受聘人員因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依法服兵役及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而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解聘前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
五、受聘人員的退休(退職)待遇
1、受聘人員原則上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退職)費以本人退休(退職)時國家規定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與活的部分兩項之和為基數,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計發;已參加當地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按當地的有關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3、對首次聘用時由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受聘到工勤崗位的人員,任原職務滿5年、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且保留原國家規定工資待遇的,應按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Ⅳ 事業單位聘用制幹部退休年齡
按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累計滿十年的退休規定。
按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4)河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崗位業績雙看重,單位內部分配具有自主權,實行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辦法,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
安置未聘人員實行「兩條腿走路」。原有的固定製身份人員中的落聘、待聘人員,要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採取轉崗聘用、參加培訓等辦法,在本單位、行業、系統內妥善安置。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和按國家規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員,嚴格執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聘用期滿後,雙方可根據自願的原則和工作需要,確定是否續聘。
參考資料:
法定退休年齡-網路
Ⅳ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4、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拓展資料:
工務員管理法對提前退休的規定: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Ⅵ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女職工什麼統一退休年齡
按照現有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正副處級女幹部或有高級職稱的女幹部60歲退休。等到2022年以後新的退休年令政策出台後再按新的規定辦理退休。
Ⅶ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六十周歲,版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權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Ⅷ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有什麼規定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回,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答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Ⅸ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女職工多少歲可以退休
55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
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9)河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中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到達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除另有任職年齡界限規定,或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批准延長退休年齡或留任者外,應當退休。
事業單位中擔任人大常委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委員以上職務或政協委員會的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因工作需求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作出退休決定的除外。事業單位中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女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緻殘,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
Ⅹ 行政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啊
行政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年齡是:
男職工:60周歲
女職工:幹部55周歲、工勤人員50周歲
女高級工屬於女工勤人員應50周歲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10)河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