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我在我的南京上查看我今年養老金上調多少,怎麼都是2019年的記錄,怎麼查不
未補發之前查不來到,自每人每月34元,1_15年計30元,16_25年每年3元,25年以上每年5元,碧正基本工資X1.4%,70歲轎悔上,80歲以上有傾斜,另外多給悔帆悔幾十元,具體調整明細以南京市人社局網站公布的明細為准。
B. 南京養老金什麼時候發
按國務院、人社部規定部署各省市必須6月份陸續出台公布調整方案,9月底以前發放到位,上海作為試點城市六月初已出台公布,本月15日已發放到位,你就耐心等待吧
C. 南京今年剛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比平時多
退休工人都的養老金是根據當地的生活平均水平,加上自己的工作年限,自己的退休錢工資來確定的
D. 南京市2020年5月退休的養老金如何漲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在2019年12月31號之前退休可以調整退休養老金,2020年1月1號以後退休的,要等到明年才可以做調整。
E. 2020年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什麼時補發
一般補發退休金都是在7月1號以後才會到賬的。
F. 江蘇南京企業退休,工齡42年這次上調能有多少錢
這次退休人員工資調整,並不和工齡有關系,而是所有人都在原來工資基礎上上漲5%。
G. 南京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調整的
到目前為止全國除上海市以外,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未出台。
2018上海漲養老金方案出爐!5月18日到賬!
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上海市從2018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含按規定納入職保的原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將於5月18日發放到位。
本市對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具體辦法為:
一是每人定額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計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1%。
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7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後,本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5月18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對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養老金。按慣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比企業退休人員晚一個月左右,於6月20日發放到位。
H. 南京市2020年五月份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上調工資嗎
據我知道2020年退休的人員工資不上調,只有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才上漲退休工資。
I. 南京退休工資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關於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7〕77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