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寧市退休人員發工資需發在社保卡上嗎
海寧市退休人員發工資,當然不是發在社保卡上的
Ⅱ 海寧社保交費二十年可領多少錢
無法計算,養老金計算需要許多個人社保數據,僅有一個繳費20年的數據是不內夠的,還得需要:繳費容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中,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Ⅲ 上海社保和海寧社保的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當事人參保時的基數及社保統籌賬戶的補貼不同,所以當事人達到退休年齡時,在參保年限相同的前提下,退休待遇是不同的:
1、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的規定,當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與社保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相關;
2、根據本法第13條、15條的規定,在兩者的個人繳費、年限等完全相同的前提下,由於各地的統籌養老金賬戶(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等)存在差異,因此退休後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Ⅳ 我在浙江海寧,是自己交的社保,現在退休延遲了,我不想交了請問可以退嗎,我是01年買的,謝謝請教一下。
1、什麼叫退休延遲了???國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台任何延遲的政策。一切都是回網路上的傳言。答
2、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
1、出國定居
2、死亡
3、同一時段重復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
基本上就這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中第4種情況需要在退休前才能辦理。
其它情況都不允許退保,只能辦理轉移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Ⅳ 衢州人在杭州交社保15年,又在海寧交社保8年,以後退休金如何領取
社保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回基本養答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養老金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Ⅵ 2019年海寧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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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參保企業及職工,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為參保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照最低不低於3100元,最高不高於14090元確定。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清冊,可按不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
根據年度統計結果,2016年度海寧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5743元。從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調整為4650元/月(以前為4350元/月)。大病統籌繳費基數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
3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根據省、嘉興要求實施,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執行。
4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如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所屬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同時將申報情況公布或告知職工本人,並對申報真實性負責。
5
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其全部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省戶籍人員應保盡保。未按此規定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外省籍就業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大病統籌、工傷、生育和基本養老保險。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企業人員按《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及以上要求參保繳費。按照海政辦發〔2006〕178號第23條規定參保的工業企業其外省籍就業人員,可繼續按原辦法參保。
6
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上月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社會保險費實行按月自行申報、年度結算。2017年1至12月,基本養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45%,醫療(按基本醫療、大病統籌佔比,年度統一結算大病統籌)、工傷、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基數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企業離退休、外籍未參保、其他單位參保和非本市靈活就業參保等人員的工資以及職工工資超過最高繳費基數的以上部分,在計算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基數時可按費種從工資總額中予以扣減。
7
按照浙政發〔2006〕48號、浙勞社老〔2006〕142號、浙政發〔2009〕19號等文件精神,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僱工7人以下)、靈活就業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分為三檔:即670元/月、753元/月、837元/月(原先這三檔分別為626元/月、705元/月、783元/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251元/月(原先為235元/月)。參保人員可自行選擇,如參保人員繳費檔次與上年度繳費檔次不一致的,必須重新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8
因故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或應繳未繳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以前中斷或應繳未繳的年限可以進行補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補繳中斷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標准為948元/月(沒變);補繳退休不足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執行。補繳中斷年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准為418.5元/月(企業)(以前為391.5元/月)、465元/月(事業)(以前為435元/月)、837元/月(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單位)(以前為783元/月);補繳短缺年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准為260.4元/月(企業)(以前為243.6元/月)、297.6元/月(機關事業)(以前為278.4元/月)。
9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於完善被征地農民銜接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9號)文件規定,由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通過補繳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2017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837元/月。(本條去年沒有)
10
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工作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鎮(街道)、市級各部門、各參保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要抓緊時間,按要求申報繳費基數,著力將此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確保申報數據的准確性,做到不瞞報、不漏報。社會保險徵收部門要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經查實存在少報、瞞報、虛報的,按《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11
本通知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期間如上級對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Ⅶ 海寧社保中檔交多少
社保(五險一金)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公積金。專目前的好屬處就是看病或住院時可以報銷、買葯時可以優惠;如果失業了可以領取失業金以保障失業期間的生活費用;在上班途中或者上班期間及下班時受傷則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等過幾年結婚買房了就可以使用公積金購房了,生育時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險用來報銷和領取生育津貼了;長久來看的話就是養老保險了,用來保障退休時的生活,養老金的高低其中一個條件就是養老保險繳納了多少年,交的越多領的就越多。總之交社保是有用的,就業後單位會叫一部分個人交一部分,是比較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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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杭州交了7年社保,在海寧交了9年社保,現在失業,還有3年退休
這兩個地來方養老保險繳費都不滿十源年,都不具備退休的資格,所以必須辦理合並才行。
建議把外地的社保都轉移回戶口所在地,然後續費至退休年齡,這樣的好處就是退休後的養老金身份鑒定會簡單一些。
一定要在退休前一年完成社保轉移,避免本地社保局因超齡為由拒絕接收,影響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