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住院女兒要不要出醫葯費
從法律上講,子女對父母應當盡扶養的義務,繼承權的喪失,並不是有效抗辯不盡扶養義務的理由。顯然,父母生病住院其自身的費用不足以支付醫療費時,子女應當承擔父母的該筆費用。根據我國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情況可免除扶養義務:1、子女同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身份關系,即親生子女自幼年通過合法手續過繼給養父母,與親生父母解除了法律上的身份關系。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2、子女(扶養義務人)因重大理由無法繼續承擔扶養義務,可減輕或免除該義務。 這里所述「重大理由」指,扶養義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被依法判刑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命)、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無最低生活保障來源,身體條件的不完整(殘障人士)不能繼續履行扶養義務。 所以,只要與父母存在身份上的法律關系即使子女沒有繼承權,仍然應當承擔支付相應醫療費等扶養義務。否則,一、因此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醫葯費屬於贍養費的范疇。二、嚴重時可能涉嫌觸犯「遺棄罪」而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貳』 殘障兒童的父母與普通兒童的父母相比,殘障兒童的父母有多難
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中,夫妻雙方中必定會有一人將全天守護這個孩子。他們會為孩子的病四處奔波,去最好的三甲醫院或者專科醫院問診,想找最好的康復醫院,對孩子進行理療。即便醫生告訴他們,孩子有可能永遠都是這個樣子,從小到大也許都需要有人無時不刻的守在身邊。
在被愛供養著長大的孩子,會過於依賴父母,而讓父母痛心的是,他們會擔憂百年之後孩子的人生。
國內的殘疾兒童能夠真正受到良好教育和照顧的比例還是比國外低一些,國內的相關部門已經開始針對這類特殊的人群做出相關的政策和規定,希望這些孩子將來都能向陽而生,綻放出奪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