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孩子上學父母工作證明怎麼開
孩子上學父母工作證明按以下方式開:
1、父母任意一方在工廠公司上班的可以到公司的人事部門開具務工證明;
2、父母任意一方都不在公司上班的可以去當事人居住地的社區或者居委會辦理證明;
3、如果父母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沒有上述證明,孩子將無法注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辦理外來務工子女上學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寧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未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籍材料。
⑵ 孩子上學父母工作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1.在工廠公司上班的可以到公司的人事部門開具務工證明。
2.不在公司上班的可以去居住地的社區或者居委會辦理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