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合作醫療獨生子女家庭怎麼交費
獨生子女或是獨生子女家庭首次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醫保服務中心,或是醫保服務中心設在社區、村委會的辦理點,辦理繳費賬戶以後才能開始繳納醫療保險。目前的繳費方式有兩種。一是線上繳費,主要是指在稅務公眾號或是掃描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二維碼繳費;二是線下繳費。通過到稅務部門指定的銀行櫃台繳費或是代扣代繳。
按照各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雖然對獨生子女沒有優惠,也沒有獨生子女醫保這個概念,但是對於計生部門確認為幫扶對象的獨生子女困難人員,只要計生部門出具證明,可以對這部分人員給予參保補助。
對於城市的三無對象、農村的五保戶、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鄉殘疾人員中智力類、精神類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以及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困難家庭中的學生兒童以及殘疾學生兒童,可由相應的政府部門資助參保或是代為繳費。
隨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原來農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2016年1月,將原來的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過整合以後,我國的社會醫療保險只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大類型,到現在為止,全國不再有新農合這個醫療保險種類存在。
新農合從2002年開始執行,到2016年在農村已經實施了14年的時間,農村的朋友對於新農合都比較熟悉,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從2016年1月才開始實施,這期間還有三年過渡期,實際上很多地方從2019年才開始正式出台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辦法,所以農村的朋友到現在為止,還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稱為新農合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