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和父母斷絕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一、要和父母斷絕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1、法律上是無法斷絕的。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對於自然血親關系的父母子女之間,法律規定了權利和義務,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沒有辦法解除的,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即使簽訂了類似於解除血緣關系的協議,也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一)不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的,但可以去法院辦理。只不過這個斷絕父子關系應該改為斷絕跟養父養母的關系,那就可以了;
(二)至於親生父親母親,那是法律決不允許的,至於道德方面,相信不需要說明解釋,大家都知道這也是不道德的行為;
(三)但是肯定事出有因,才會有這么一個決定,那麼原因方面的事情,那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的,或者私底下解決都行。
二、親生父女不能斷絕關系嗎?
1、一般情況下法律都不會允許親生血緣之間斷絕關系的情況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會,但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無力撫養的,法律還是允許將自己不滿十四周歲的親生子女送給別人撫養的。還包括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2、隨著收養關系的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同親生,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消除。這種情況下,除生物學的父子關系自然存在外,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就不存在了。被送養後,親生子女長大後對親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也沒有繼承親生父母財產的資格。
B. 怎麼跟親生父親合法斷絕關系
一怎麼跟親生父親合法斷絕關系
1、親生子女不可以和父母斷絕關系,目前國家沒有關於斷絕父子關系的相關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斷絕的,即使雙方簽訂了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協議也是無效,不能因為簽署了該協議而免除撫養義務贍養義務以及繼承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二、子女跟老人斷絕關系合法嗎
1、不合法,血緣是出生即存在的,怎麼斷都斷不了的,我國的法律對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以及成年子女贍養年老父母,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雙方對此有異議,可以起訴法院來解決;
2、根據相關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
(1)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2)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3)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