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子如何過戶
在父親過世、母親健在的情況下,房子過戶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確定繼承方式:
- 由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父親和母親各佔一半產權。
- 父親過世後,其名下的一半產權需要辦理繼承。
- 若父親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執行;若無遺囑,則依據繼承法,由父親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父親名下的一半產權。
辦理繼承公證:
- 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需共同前往公證處。
- 協商並選出一位繼承人繼承父親名下的一半產權,其他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
- 准備必要的文件,包括父親的死亡證明、去世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在世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父母的結婚證以及原房產證。
- 在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獲取公證書。
辦理繼承一半產權的過戶手續:
- 攜帶公證書至房產管理處,辦理繼承父親名下一半產權的過戶手續。
處理母親名下的一半產權:
- 母親可以選擇將另一半產權通過買賣或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 若選擇贈與,需辦理贈與公證並繳納相關稅費;若選擇買賣,則需簽訂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
領取新房產證:
- 完成所有過戶手續後,前往房產管理處領取新的房產證。
注意事項: 在辦理過程中,應確保所有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幫助,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房產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