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審表父母做生意怎麼填
法律分析:父母經商、開店的,填寫鄉(鎮)個體戶。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家庭主要成員」主要填寫幹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關情況。「重要社會關系」主要指與本人關系較密切的親屬,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重要社會關系中現任或曾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軍隊副營級以上)的人員,以及重要海外關系也要如實填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三條 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十五條 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⑵ 入黨配偶無工作單位怎麼政審
1、應當按配偶職業實際情況去填,如果父母為農民,職業可以填寫農民或務農或農業。
2、如果配偶為打工者,沒有具體工作單位,則工作單位填寫務工所在地,填寫到鎮即可,職務填寫務工。
3、如果配偶做生意,則工作單位填寫經商所在地,職務填寫經商或個體戶。
4、如果配偶在政府機構或單位上班,職務就填公務員,如果父母在學校教書,職務就填教師。
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如您的配偶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對方確實無權開展相關證明工作。此類情況,可以應讓配偶親聯系戶籍所在地(如街道、社區)的黨組織進行政審。政審材料通常包括:無犯罪記錄證明、人事檔案證明以及政審結論材料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