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軍人父母在地方醫院住院能報銷嗎
軍人父母在地方醫院住院能報銷。
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費用減免;而在地方醫院住院時,軍人父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醫保進行報銷。具體來說,軍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醫療免費;軍人父母及配偶父母門、急診醫保報銷後,可以再減免20%;如果住院,醫保報銷後,再減免50%。持軍人保障卡的家屬,在全軍軍隊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時,實行「一卡通」,住院則需在體系醫院就醫。因此,軍人父母在地方醫院住院時,可以通過醫保卡報銷醫療費用,並根據具體情況享受額外的減免。
軍人福利待遇:
1、醫療保障:軍人及其家屬可享受軍隊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部分費用可通過軍隊醫療保險報銷;
2、住房保障:軍人可根據服役年限和職務享有一定的住房補貼或分配住房;
3、退役安置:軍人退役後,根據國家政策和個人條件,可獲得一次性退役金、職務安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就業幫助;
4、教育優待:軍人子女可在入學時享有一定的加分政策或優先錄取權;
5、生活補貼:根據軍人的服役地區和條件,可能會獲得高溫補貼、艱苦地區補貼等;
6、定期休假:軍人每年有固定的帶薪休假,且通常比地方單位的休假時間更長;
7、退休養老金:軍人退休後,根據其職務和軍銜等級,可享受相應的退休養老金。
綜上所述,軍人父母在地方醫院住院時,可以通過醫保卡報銷醫療費用,並根據具體情況享受額外的費用減免。
【法律依據】:
《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軍人家屬,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享受優惠醫療:
(一)經組織批准隨軍,戶口在軍人駐地的無工作、無收入(以下簡稱「雙無」)配偶;
(二)夫妻雙方均為軍人(以下簡稱「雙軍人」)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和經組織批准隨軍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
(三)符合隨軍條件未隨軍,且沒有領取醫療補助費的「雙無」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四)經師級以上單位批准,在總部確定的邊遠艱苦地區與軍人共同生活的「雙無」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五)不符合隨軍條件,隨軍人共同生活,且戶口在部隊駐地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的「雙無」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六)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轉業到異地工作,現已辦理離休手續、返回到軍隊一方長期居住的軍人配偶,在地方就醫確有困難,本人要求在附近軍隊醫療機構就醫,經軍隊一方所在大單位衛生部門批准,並將本人在地方的全年醫療經費轉交軍隊基層醫療機構的;
(七)經組織批准隨軍,已滿18周歲,經指定醫院鑒定確實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仍在中學(含中專)就讀,經師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批准子女;
(八)雙軍人在異地寄養、並要求在寄養地附近軍隊醫療機構就醫,經就醫機構審核確認,符合第(二)項、第(七)項規定條件的子女;
(九)經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隨軍供養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