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如何隨子女移民美國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相關法律條件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美國移民法中,只要申請人是年滿21周歲或者21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就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是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的。在美國移民法中“父母”的含義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拍空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另外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相關流程條件
1、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襲談瞎2、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 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 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申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2、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3、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叄年不允許入境。
4、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 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父母隨子女移民美國必備材料條件
1 、有效護照及照片(須與護照照片一致);
2 、申請人的有關證件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是否有子女的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健康證明等 , 且須經涉外公證處公證和外交部認證);
3 、往來信函原件;
4 、邀侍滾請結婚信函(包括擬結婚日期,地點等)。
5 、戶口簿和身份證;
6 、本人戶口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單位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
7 、本人和未婚夫(婦)的合影照片。(如果有,請准備)
❷ 父母是美國公民可以直接申請子女移民嗎
父母申請子女移民美國,分為很多種情況,所需的時間也不同。
一、如果是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般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一起移民美國。
二、如果父母是美國公民
子女21歲以上且未婚,那可以申請F1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8年11月22日,前進了61天。按照當前進度,大概需要四五年可以移民美國。
子女已婚。那麼可以申請F3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4年12月1日,前進了9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十三四年才可以移民美國。
三、如果父母持有美國綠卡
1. 單獨為21歲以下子女申請綠卡,申請F2A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14年11月1日,前進了10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兩三年可以移民美國。
2. 子女21歲以上且未婚,申請F2B簽證。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9年9月1日,前進了48天。按照當前進度,可能需要六七年才可以移民美國。
當然,美國移民排期表是在不但變化的,排期需要的時間並非一成不變,因此,排期有可能會縮短,也有可能會延長。
❸ 孩子是美國人 父母如何移民
美國移民法明文規定,美國公民年滿21周歲,具有申請父母來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資格,而且無需等待排期。美國永久合法居民(綠卡持有者)不具備此資格。很多赴美生子的家庭也有將來去美國生活的打算,無需做任何風險投資,只需要孩子年滿21周歲後為父母依法申請即可,簡單、靠譜、方便、省錢!今天星貝老籍就為大家分享一下,美寶如何為父母申請依親呢?
首先要確定,「父母」的含義在美國移民法中包括:親生父母親(是否婚姻內所生不受限制)、繼父母和養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而獲得公民資格,其不再擁有申請親生父母來美永久居留的權利。
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family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後,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准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比如旅遊簽證),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後批准。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二)、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後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後,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但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定: 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准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再進入美國的可能性。因為移民法規定身份失效六個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許入境。
(四)、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五)、美國公民為自己父母申請依親移民時,其父母的其他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無條件的隨其父母移民美國。
(六)、美國公民可以為其配偶申請移民,當然美國公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辦理移民為目的而結婚,一旦發現,申請即被否決。若是在得到綠卡後被發現,外籍配偶即被遞解出境,並被永遠禁止入境美國。
(七)、美國公民可以為其21周歲以上的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但需要很長時間的排期。
美籍寶寶為父母申請移民無需排期等待,是非常方便的。在這里作為專業的、負責任的赴美生子服務商,星貝孕美還要和大家明確一點:
21歲只是一個理論值,因為為父母移民還附加其他2點要求,一是為美國政府納稅3年,二是保證本人和被申請人的平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收入水平,即經濟擔保。關於這兩點,一般21歲還在讀書,等工作3年才是為美國納稅;至於收入,大學畢業後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都會很容易達標的!所以實際申請年齡還要視其他因素而定,一般25歲以後都會達到要求,到時候老兩口就可以去美國養老,享受資本主義的腐朽生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