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婚,男朋友他爸媽說沒錢,好多事情 我覺得心裡真的好委屈
說實話,你們兩個真的太小了,沒經濟能力人又不成熟,父母又不得力,孩子一生就又多了一張嘴啊,小到奶粉紙尿褲,大到頭疼鬧熱生病住院幼兒園考大學。社會太現實,怕你以後的處境更難,外人旁觀的講,你們不具備要孩子的能力,不傷害身體的情況下,覺得你應該等有準備條件好一點再要孩子。如果孩子非生不可的話,就別計較禮金婚禮對方父母多極品這事兒了,看看男友家裡或你父母家裡能不能給些錢,先把孩子安全生下來,把自己身體養好。對男友父母斬斷幻想,跟你老公兩個人打工做買賣把日子過起來,給孩子一個好的生長環境。你選擇的愚孝老公,表面上過得去就得了,別指著祖蔭了。另外沒看明白,孩子生了兩年後再結婚?是辦婚禮還是領證啊?辦婚禮的話你就死了這條心吧,領證,那這父母也真夠糊塗的了,孩子上戶口,到時還要罰款吧?那不法盲嗎。
㈡ 一生不得父母力不得兒女力這就是我的命運
這樣的命運不太好。
如果你得不到父母的力量,也沒有辦法得到兒女的力量的話,那麼就只能靠自己,就是一個勞碌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