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去世了去銀行取錢的公證手續有哪
第一繼承人,必須全部到場,然後才能做公證。去世那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屬於第一繼承人,而且繼承的權力一樣。具體的公證手續,可以去當地的公證處去查詢,一般情況下,繼承人必須提供證明材料,如: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憑證,如存單,有價證券等,還有親人的死亡證明等。
法律分析
1、活期存款取錢就很簡單:銀行卡(活期存摺),密碼。只需這兩樣證件,就可以把錢取出來。身份證,不是必需品。只不過,有身份證,超過5萬以上的金額,可以一次性取出來。沒有身份證,大金額的活期存款,只能一天取5萬,慢慢的取完。2、定期存款,五萬以下的金額,取錢只需要兩個證件:定期存摺(存單),密碼。但是這裡面有個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定期沒有到期,提前支取。定期只要是提前支取的,哪怕是再小的金額,也需要存款人身份證。3、金額在5萬以上,如果定期的金額在5萬以上,不管是到期了還沒到期,取錢的手續都一樣:定期存摺(存單),密碼,存款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繼承人必須提供證明材料,如: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憑證,如存單,有價證券等,還有親人的死亡證明等。而且所有繼承人都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果對存款金額不明,必須先明確存款金額。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
B. 父親去世銀行存款取不出來說要去公證需要做什麼公證
需要去當地公證處做存款繼承公證。
法律分析
死亡存款公證手續和材料:一、手續: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4、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二、申請人的證明材料:1、身份證。2、戶口簿。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台胞證和戶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3、申請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三、死者的證明材料: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注銷戶口證明等☆死者的身份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