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前提過公積金,再婚妻子有房貸,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因此,您再行購買房屋時,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的。
⑵ 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可以的,但是辦理的時候我們可以先去咨詢一下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的,因為公積金也是隨著時間段變化的。
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需要單位一把手簽字加蓋行政公章)提取人、購房人身份證。
同戶籍的提供戶口簿;提取人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取憑證》。
備案後的購房合同、繳納房款收據。
具體提取過程如下。
簽訂《付款約定書》。買賣雙方簽訂貸款資金劃付的《付款約定書》。委託評估。借款申請人委託房屋他項權證》後,通知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雙方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向稅收征管中心辦妥契稅完稅手續,取得轉讓後的房屋契證。貸款申請。
借款申請人持前述公積金貸款須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做貸款面談記錄。貸款審批。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對借款申請人的貸款申請進行初審;審核;審批。簽訂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保險;公證手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借款申請人攜帶借款合同到受託銀行,經審批;蓋章後送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受理通知書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項權證》後,通知受託銀行發放貸款。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本付息。
合同終止。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借款合同終止,受託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合貸款向受託銀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項權證》,並向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注銷抵押登記。
(2)再婚父母住房公積金怎麼取擴展閱讀: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行政區域內如何辦理轉移?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住房公積金能辦理轉移嗎?
在調入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函或調入單位接收證明。由調出單位辦理轉移。
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只能由調出單位辦理該職工的公積金封存手續,待新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時再進行轉移並繼續繳存。
⑶ 公積金第二次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如果已婚的話,要提供結婚證書和復印件;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作為鑒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證和復印件;3、如果有房子,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租房子的話提供租賃房屋的產權證書副本;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證明;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還需要帶上相關的低保證明;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的副本。公積金提取不僅要提交上述材料,更為重要的是,需要滿足公積金提取的相關條件。
一、二次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1、《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表》原件一式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未婚的提供兩張近期一寸免冠近照;離婚或喪偶的提供未再婚證明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戶口簿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借款人收入證明(不足還款的同時提供配偶收入證明)原件二份;
6、已交首期款正式發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合法購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有沒有最低限制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有著明確的比例要求和最低限制,任何用人單位都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反,則可以通過法院強制繳存。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