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補償標准
父母離婚後,撫養費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具體標准法律並未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准,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法院會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經濟狀況和當地生活水平來確定標准。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按照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進行給付,無固定收入的,參照同行業平均收入水平計算。贍養費是只晚輩對長輩支付的相應費用;夫妻離婚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對子女的撫養費進行依法分擔,當然也包括孩子的學費。既然夫妻離婚,不存在贍養費,那麼,也就沒有夫妻離婚贍養費標准可言了。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具體而言: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准,各省市出台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根據規定,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18周歲。對於孩子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同時,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還明確指出,孩子超過18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於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沒有繼續履行撫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