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殘疾父母補貼
法律分析:根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規定,部分省份獨生子女殘疾或死亡,可按月領取計劃生育家庭特別補助。獨生子女的父母或者合法領養的獨生子女父母需要在1933年1月1日之後出生,年齡必須要在49歲以上的;殘疾獨生子女的父母每年補助贍養費6240元左右,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年補助7800元,地區不同補貼的金額也會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三條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歧視、侮辱、侵害殘疾人。
第四條 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五條 國家和社會對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員以及其他為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殘疾的人員實行特別保障,給予優待和撫恤。
2. 子女是殘疾人父母應該享受什麼補貼
法律分析:1.每個月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