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贍養費多少歲開始給
【法律分析】
1.男滿60女滿55周歲之後,如果沒有勞動能力的,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子女必須承擔自己的贍養義務。如果父母生活困難也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2.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3.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4.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從上述規定,法律上是從60周歲成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贍養。但是有的老人在60歲前就得病喪失勞動能力,此時,贍養義務人就應當提前履行贍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