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管父母法律上有罪嗎
不管父母的行為是犯法的,如果造成父母流離失所甚至造成父母死亡,當事人就涉嫌遺棄罪。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實施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從而構成的犯罪。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因此,如果不是法律規定的免除贍養義務情形,兒女不養父母是違法的。
不贍養父母屬於違反民法典的違法行為,但不一定涉嫌犯罪。只有情節嚴重的,才可能涉嫌遺棄罪。
遺棄罪的「情節惡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
3、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
4、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知道使被害人的生活陷於危難境地的;
5、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❷ 民法典父母坐過牢對子女的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
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