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如何給孩子建立有效的規則感受
對孩子立規矩,父母這三點原則不能忽視
1.有些事,不能慣
有家長說:「家裡有規矩,但孩子耍賴也沒轍啊!」
這是很多家庭的通病:孩子不聽你的原則,常常以哭鬧、不吃飯來要挾父母。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父母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底線。
比如和孩子約定好每天只玩半個小時iPad,但孩子一哭鬧,大人就妥協了,於是又多玩了半個小時。
被慣壞的孩子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的要求總是被滿足。第一次出現問題,大人就妥協,只會為自己和孩子的將來找來更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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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的事,必須孩子自己做
有的家長還認為孩子小,做事磨蹭,父母先幫孩子萬事包辦了,以後再培養也來得及。其實在孩子每個年齡段,都有他們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長可以根據孩子的特點,告訴孩子什麼事情是他自己要做的。愛從來不是大包大攬,教會孩子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幫他解決問題,這才是真正的愛。
讓孩子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時間久了,他才會在成長中學會自立自強。
3.有些責任,必須孩子自己擔著
經典繪本《我永遠愛你》中就有這樣的對話:
阿力:「如果我把枕頭弄得羽毛滿天飛,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們得把羽毛收拾起來。」
阿力:「如果我把畫畫的顏料灑在妹妹身上,你還愛我嗎?」
媽媽:「我永遠愛你,不過,你得負責給妹妹洗澡。」
這個故事中的媽媽做得特別好,她不厭其煩地保證,「我永遠愛你」,同時又不忘強調:孩子,你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要盡可能想辦法恢復或彌補,你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後果。
父母不能幫孩子逃避,而應該要求孩子為自己的錯誤言行承擔後果,讓孩子有面對錯誤的誠實和勇氣。
為孩子建立哪些規則?
對於0~6歲的孩子,管教孩子的三點黃金法則:不傷害自己、不打擾他人、不破壞環境。
不傷害自己是最基本的。先明確不可以傷害自己,孩子就能學會守住自己的界限,保護自己。
只有有了不傷害自己的體驗,才知道如何尊重別人,這是遵守社會道德的基礎。讓孩子明確界限,然後守住自己的界限,再尊重別人的界限。
⑵ 哪三點是父母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要注意的
很多家長都發現,給孩子建立規則的過程總是一波三折,老是遇到孩子不同程度的反抗,不少父母們為此感到頭痛不已:為什麼我這么合理的要求,孩子就是不答應呢?為什麼明知道是為了他自己好,孩子就是做不到呢?為什麼想給他立個規矩就這么難呢?
但是制定規則也有其規律可循,給孩子立規矩並不是那麼難做到,今天,給大家介紹幾個給孩子制定規則的原則,只要遵守這幾個原則,順水推舟,必然大功告成。
1、自然後果原則
自然後果原則是由法國教育家盧梭提出的,這個原則的核心思想就是:如果孩子犯了錯,造成了不良的後果,就應該讓他自作自受,親身體驗並承擔自已所犯錯誤造成的不良後果,從中接受教訓。
此原則的本質是讓孩子自己積累經驗並收獲成長,以後來引導孩子自然朝正向的發展。在保證孩子安全的情況下,“自然後果”無疑是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⑶ 給孩子立規則,家長該遵守什麼原則呢
給孩子立規則,家長該遵守什麼原則了?俗話說的好,無規矩不成方圓,家長給孩子立規則,家長也應該嚴格遵守規則來辦事,比如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孩子力所能及能辦到的事情,如果孩子說我今天不想做,家長就替孩子做了,這樣就沒有按照規矩辦事,長此以往也會讓這個規則變得不存在,規則是需要按照規矩辦的。對於家長來說規則孩子的同時,一定要好好的按照原則做事,很多家長在給孩子立下規則的時候,自己卻是各種隨心所欲,比如說今天是8點起床,家長睡到9點才起床,這樣也會讓孩子跟著家長有樣學樣。很多時候在家裡言傳身教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不只是在學校要好好學習,聽從老師的話,在家裡也是需要家長好好的教育孩子,有時候家長的所作所為也能影響孩子的一輩子。
⑷ 在家庭教育中,家長該如何給孩子定規則定好規矩該如何堅守
給孩子創建規則,聽起來非常容易,做起來卻難以。由於孩子是一個單獨的個人,有自身的認識和認知能力,大家必須給一個單獨的生命再加上許多本來不屬於她們的物品,自然會遭受對立面和抵抗。在孩子處於秩序敏感期的情況下,常常轉換自然環境,孩子會較為沒有安全感,不利孩子規則感的創建。爸爸媽媽可以將制訂規則的支配權分一些給孩子,例如一天可以吃是多少的零食,一天能看多長時間的動漫等。
那樣既會讓孩子學好不遵守規則,也會讓孩子對人們造成不認同的念頭,對親子溝通帶來不利的影響。合理的家中規則不但可以更改孩子的個人行為,有益於爸爸媽媽的修養和管理方法,還能夠協助孩子習得規則觀念,這對孩子之後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實際意義。因此,從現在起,父母們可以從家中規則考慮,協助孩子培養規則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