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了戶口沒分開有沒有害處
離婚了戶口沒分開的害處如下:
1. 影響個人戶籍管理,辦理官方手續時可能出現不便;
2. 戶口未分開,涉及房產、土地權益分配可能產生糾紛;
3. 子女戶籍安排受影響,教育資源分配、學校入學等方面可能受限;
4. 個人信用記錄、社會保險等方面,戶口未分開可能帶來麻煩。
戶口管理的法律規定:
1、戶口的法律地位:戶口是公民在一定地區居住和生活的身份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戶口遷移規定:公民因工作、居住等原因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戶口與婚姻關系:婚姻關系變更後,相關戶口信息應及時更新,以反映當前的法律狀態;
4、戶口與社會服務:戶口信息與公民享受教育、醫療、就業等社會服務密切相關;
5、戶口與法律責任:戶口信息不準確或未及時更新可能導致法律責任,如影響子女戶口登記等。
綜上所述,離婚後戶口未分開可能導致個人戶籍管理不便、房產土地權益分配糾紛、子女教育資源獲取困難以及個人信用記錄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問題,從而給個人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和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Ⅱ 父母離婚了戶口本還在一起,這樣子子女結婚去領結婚證能領證嗎
父母離婚戶口是否在一起,都不影響子女結婚去領證的。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結婚時,在確認了具體辦理的婚姻登記機關後,需要提供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和三張申請人合照的照片就可以辦理《結婚證》了。
溫馨提示,2021年5月17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如果你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同時又在上述試點區域內,則憑著你在試點區的居住證,就可以在居住證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了,而不需要回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