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公死了孩子戶口歸誰
老公死了孩子戶口歸女方。
婚內丈夫去世,子女戶口歸女方,一般來說,子女戶口是跟隨父母的,故父母一方死亡,子女會跟隨另一方生活,戶籍也應跟隨另一方,不過,法律並未規定,父親去世後,一定要給子女辦理戶口變更。
遷戶口的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簽發《准遷證》;
6、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小孩上戶口的流程如下:
1、在派出所領取入戶審批表;
2、填表後到單位(無單位的到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備齊有關證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
3、將審批表和證明材料交派出所並領取回執;
4、對證明完備、手續齊全的,派出所將材料報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驗證或調查復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後到市局人口管理處辦理手續。
綜上所述,老公死了孩子戶口一般是歸妻子,具體要根據情況來確定。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以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