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個體戶工作單位填什麼
當父母是個體戶時,填寫工作單位一欄,應直接寫明「個體戶」或「個體工商戶」,並註明具體的營業范圍或店鋪名稱,以便更清晰地表明父母的工作性質和經營內容。
這是因為個體戶作為一種特殊的就業形式,不同於傳統的企事業單位,其工作單位即為其自身的經營實體。
在填寫相關表格或申請時,除了工作單位,還應提供父母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個體戶身份和經營合法性。這些證明文件可以作為個體戶工作單位的輔助證明材料,使填寫內容更加完整和准確。
此外,根據不同的申請或表格要求,可能還需要提供父母的稅務登記證、銀行賬戶信息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因此,在填寫時,應仔細閱讀相關說明和要求,確保提供的信息齊全、准確。
綜上所述:
當父母是個體戶時,填寫工作單位應註明「個體戶」或「個體工商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在填寫過程中,應仔細閱讀相關說明和要求,確保信息的准確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規定: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型大小。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規定: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