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兒錄取大學期間在家和男同學同居做父母的應該怎麼處理
你說你女兒錄取大學期間在家和男同學同居做父母的應該怎麼處理,已經太晚了吧。當時知道做父母應該反對不能同居,做女兒思想工作。女孩要保護好潔身自愛,大學還沒有開始上,萬一懷孕了這么辦。事情已經發生了,叫你女兒上大學自己小心一點。女孩子在外小心一點,不能太隨便。她們倆個人的事由她們自己解決,叫她自己處理好別影響上大學期間吧。
Ⅱ 倆未成年人同居監護人有什麼責任
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要承擔的責任: 1、監護人要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健康; 2、監護人要依法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監護人要依法保護被監護人的私人財產不受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