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都30歲了還向父母要錢花,你們見過這樣的人嗎
都30歲了,就不要向父母要錢花了。要想花錢就要想辦法掙,你掙不到就不要花那麼多,買那麼貴的東西。父母掙錢也不容易,他們要攢錢給子女結婚用,給自己養老用,他們還要孝敬自己的父母。30歲的年青人不能再向父母要錢花了。
❷ 30歲的女人應該有多少存款
小可覺得一個女生,如果三十歲的時候還是單身,那麼這個時候她應該有最少十五萬左右的存款,而如果結婚後的女人,她三十歲的時候,個人存款能夠有個五六萬就很不錯了。
咱們先說一個三十歲的單身女性,一般我們都是在二十二歲左右的時候出來工作,而到三十歲的時候,她就已經工作了八年,就目前的工資來看,剛出來的工資可能最少也得有二千塊錢,而每年不斷的漲工資,那麼她第一年的時候,可能沒有存款,但是後面工資漲上去了,一年最少也能存個一到二萬的存款,這只是前四年,而後四年的時候,她因為算是一個老員工了,而這時候她的工資就會漲到六七千,這是保守的工資了。
而六七千的工資,一年可能存個四萬左右,後面四年就能存十六萬,前面四年可能也最少能夠存個五六萬左右,但是咱們去掉個六萬,就當女生其間,換工作,或者消費比較高。那麼她除掉花六七萬最少也能存款十五萬左右。
而如果一個結婚的女性,因為她結婚後可能就沒有上班了,而這時候結婚前的工資可能會帶到婆家一部分,但是也會留一些給自己的父母做養老錢。當她結婚了,可能生孩子,養孩子,這時候,可能主不想找老公要錢,於時這時候可能就只能花自己存的錢,買菜,買衣服,給孩子給自己的額外支出,可能都是由她的私房錢里出,並且有時候這些錢還可能會被老公要走,所以她能有四到六萬的存款也是不少了。
❸ 30多歲的女兒每年過生日媽媽要不要給紅包
三十歲的女兒已經是成年人了,每年過生日媽媽沒有必要給紅包了。
❹ 孩子30歲了而且有自己的工作每月還以各種理由向父母要錢,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年滿18周歲就是成年人了,法律上來說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其向父母要求父母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❺ 每月給娘家寄一千塊,去一趟商場,我決定不再給媽媽寄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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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女兒該不該無底線地貼補娘家,歡迎留言。
❻ 30多歲的女兒每年過生日媽媽要不要給紅包
30多歲的女兒,每年過生日,媽媽要不要給紅包?其實給紅包這都是一種心意的問題,給不給都是?沒關系的,畢竟他生日是你的一個苦難日。但是我女兒過生日的時候,我都會給他一個小紅包,讓她開心一下,雖然說是我的苦難日,但是。最重要的還是他的破殼日啊,她來到世界。的一個紀念的日子。雖然說母在不慶生,但是現在是新社會了,有些有些東西的話沒必要強加於孩子,所以給不給她生日要看你?自己想不想給嘛?想給的話,孩子肯定會開心的,不會因為你給他錢,他不開心或者是你給她禮物,她不喜歡或者是說拒絕的,他拒絕只是說明他對你好不想讓你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