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了戶口本還在一起,這樣子子女結婚去領結婚證能領證嗎
父母離婚戶口是否在一起,都不影響子女結婚去領證的。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結婚時,在確認了具體辦理的婚姻登記機關後,需要提供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和三張申請人合照的照片就可以辦理《結婚證》了。
溫馨提示,2021年5月17日民政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如果你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同時又在上述試點區域內,則憑著你在試點區的居住證,就可以在居住證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了,而不需要回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2. 父母離婚了戶口本還在一起,這樣子子女結婚去領結婚證能領證嗎
可以,按規定男女雙方帶戶口本、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另外父母離婚戶口在一起和子女領結婚證沒有任何關系。所以可以的。
3.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怎麼辦婚禮
離異家庭的孩子辦婚禮,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樣辦,沒有必要做什麼區別。結婚都是一樣的結婚,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區別,要說區別的話,可能就是要少一方父母,但是這對婚禮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我有一個表姐就是離異家庭長大的孩子,她上小學的時候,她的父母就因為種種理由分開,了,她最終是和她媽媽一起生活。雖然成長的過程中缺少了父親的陪伴,但是她母親對她特別好,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了我表姐。正是因為表姐母親的細心呵護,表姐並沒有表現出其他單親家庭孩子的叛逆表姐從小都乖巧懂事,她的學習成績一直也都是非常不錯。
她的婚禮是非常感人的,並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參加的人都覺得這是一場溫馨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