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在世拆遷女兒能分得房產嗎
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如果拆遷房屋所有權是父母的,女兒無權分。
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徵收人的,房屋是屬於父母的,徵收補償給父母,女兒是沒有權分的。但是如果父母決定將拆遷款繼承給子女的,那麼也是合理的行為和做法。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哪些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1、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且已經沒有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說居住還沒到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他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是沒有權利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無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了滿五年的,就有權分割。
4、在被拆遷公有住房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還沒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戶籍被遷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處也沒有福利性房屋的。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父母在世拆遷女兒能分得房產嗎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老房子拆遷子女怎麼分
老房子拆遷子女怎麼分,視情況而定:
1、父母房子拆遷子女無權分。拆遷房屋是屬於父母,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是給予被徵收人,拆遷款項所得也應當由父母獲得,子女沒有權利對拆遷房進行處理。拆遷房子應都歸於被拆遷人的名下,子女不屬於被拆遷人,所以子女不能對拆遷房進行分割。父母名下的房子拆遷後還是父母的財產,不是遺產繼承,子女沒有權利分配;
2、如果父母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㈢ 老人房子拆遷兒女怎麼分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減免等相關政策。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而且實踐中,很多拆遷部門為了盡快拆遷,在執行政策時尺度不-致的情況非常多,因此案件處理中既要考慮該地區拆遷的統一的證詞,又考慮個案的具體規定,分割時應盡量公平合理。
老人拆遷房兒女一般平均分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父母老房子動遷,子女的分配方式如下:
1、原則上平均分配;
2、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也可多分;
4、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確未盡撫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不分或少分。
哪些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1、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並且已經沒有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使說居住還沒到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他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後,一般是沒有權利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無住處的常住戶口,到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了滿五年的,就有權分割。
4、在被拆遷公有住房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家庭矛盾、碼好居住困難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處也還沒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遷時,因在服兵役、讀大學、服刑等原因,戶籍被遷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處也沒有福利性房屋的。
你認為自己有權拿拆遷補償款,但是沒拿到的的,如果房地產開發商是拆遷人的話那麼你可以按照下面這么做:
1、第一個就是你先找開發商溝通,並拿出自己有權爭取補償款的證明。
2、如果你們之間協商不下來的,那你就可向主管房屋拆遷的政府部門反饋投訴,要求敦促開發商及時補發你的補償款。
3、要是因為房地產開發進行拆遷的或政府處理沒有效果的,那你就趕緊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進行訴訟。
要是有關政府是拆遷人的話,那麼你就可以這么做:
1、對拆遷補償不滿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要求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2、若是去申請行政復議依然沒有解決糾紛,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賠償糾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友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好模謹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