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男方家裡的媽媽要動手術住院,做為兒媳婦需要出錢嗎
需要,但看男方家裡的經濟條件,婆婆有錢,你就少出點,出一半吧,婆婆沒錢,就你們自己掏吧,
作為兒子,在我家,我爸媽比我們2口子都有錢,我們也從不找父母要,所以住院這些我從不掏錢,但遇到都會給個1000..2000的,當然,照顧還是要去的
⑵ 在農村,父母生病,做女兒的該不該平攤醫葯費
兄弟姐妹家境不一樣,應先考慮親情,能者多勞,不應把錢看的太重,看錢近了,親情就遠了。我們這邊:父母年輕的時候跟哪個小孩住一起,以後老了就由誰全部負擔。如果讓女兒來負擔,那樣會讓周圍的人笑掉大牙(除非沒有兒子)。
平攤可以,但是遺產也應該平攤吧。現在是很多人家父母的醫葯費喪葬費讓女兒女婿平攤,而遺產則兒子平攤。哪有這樣的道理。
在農村有不成文的規矩。父母身強力壯時將一腔心血都付出在啦你哪裡。你好意思攀其他的兄弟姐妹嗎?捫心自問一下吧?姐姐,妹妹們掏不掏錢哪是他們自願的。父母心不公。子女不平等。有錢出錢,沒錢出力,女兒畢竟是嫁出去的人,本著良心吧!
⑶ 父母生病費用,應該兄弟姐妹平攤,還是應該家庭條件好的多出點
關於父母生病住院的費用,兄弟姐妹該怎麼出的問題?在這里我簡單結合身邊的認知分析一下自己的看法。
同樣是父母的孩子,當父母老了,生病住院需要錢;有的兄弟姐妹認為都是父母的孩子,醫葯費理應兄弟姐妹幾個一人承擔一點沒錯;兄弟姐妹則堅持認為父母跟你住,父母生病了需要用錢當然是你的責任,憑什麼伸手跟我們要。
乍一聽,覺得前面兄弟姐妹說的對,都是父母的孩子掏點醫療費無可厚非。而後面的兄弟姐妹兄弟則顯得無情不孝順,怎麼說都是共同的父母,一家人還談什麼憑什麼之類的話。
那麼事情的真相真的會像表面看起來這樣嗎?
很多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似乎都在這件事上經不起考驗,因觀點不一致逐漸出現矛盾。我們不妨通過一篇文章梳理這件事當中的真相,看看孰是孰非!看後面的兄弟姐妹對生病了的父母真的無情無義,只看金錢不顧父母的死活嗎?
01
擁有父母的愛越多,與之相比該承擔的責任就越大,這很公平
我們的人生成長最快,最幸福的階段應該是建立在父母還年輕,身體好的現在了。爸媽還沒有老,肩膀還能給我們依靠,我們結婚生養孩子有他們幫忙照顧,這些都是現在我們成長的資本。
可是這種人生階段有限,很快就會過去。所以呢,我們必須珍惜現在成長的每一次機會,鍛煉好自己的能力,等著爸媽病了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才能有能力從容應對。這就是幸福。
努力創造幸福,懶惰醞釀悲傷。未來過得怎樣,父母病了有沒有錢交醫療費,現在的每一天都至關重要,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珍惜現在呢?
寫在最後:
讓人欣慰的是,基本每一個孩子把自己該承擔的責任都擔起了起來;這也驗證了人心都是肉長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感底線毋庸置疑。
所以說,面對父母的醫療費用,我們先做好自己的責任分內之事,不用太糾結,有能力的基礎上用情分多幫助條件困難一點的兄弟姐妹,彼此之間就能更好地串聯親情不被意外的疾病動搖。
只要到做到這些,人生它就是幸福!
⑷ 父母生病,做女兒的應不應出錢,出了錢是義務還是心意
父母生病,不論你來是男孩還是源女孩,不論你是否娶妻還是嫁漢,你都有義務出錢為父母治病,這是孝道,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則,百善孝為先。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4)父母有病我們能掏出來多少錢擴展閱讀: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⑸ 父母生病的費用,應該兄弟姐妹平攤,還是應該家庭條件好的多出點
條件好的可以適當多出一點。現在老年人看病的花銷非常大,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是一個負擔。如果老人有多個孩子,家庭比較富裕的可以適當多承擔一部分花銷。但是不要承擔太多,會讓其他兄弟姐妹養成不好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