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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母分了遺產後用完了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5-02-14 08:59:28

⑴ 現在孤寡老人購買的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人不在了一般會怎麼處理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般如果老人不在了會由其子女或者直系親屬來繼承,當然需要做個公證。

等到公證完後就可以去房管所去續期的。這樣房子就又可以正常交易或者居住了。

⑵ 父母繼承了兒子遺產後父母也死了他們的遺產怎麼分父母繼承了兒子的遺產去世後怎麼分

父母已經繼承了兒子的遺產,兒子的遺產就是父母的財產了,父母去世以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就應該由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應該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父母的遺產。

⑶ 家父生前留下點錢(我弟兄四個,母親健在但人老糊塗)現在錢放到誰那裡都不放心,現在錢應該怎麼處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分五分 每人拿一單

不過之後 你們誰贍養老人 就看你們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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