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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孤事件中養父母為什麼不負法律責任

發布時間:2024-04-15 11:55:33

❶ 失孤原型養父母怎麼判

被拐賣兒童的養父母在理論上是應該追究其「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的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是指不以出賣為目的,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人身不受買賣性,客觀方面表現為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收買」形式構成的拐賣婦女、兒童罪與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觀故意和客觀表現上有著明顯區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要求行為人不具有出賣的目的,而是意圖與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關系或其他相對穩定的社會關系;在客觀上要求行為人沒有將收買的婦女、兒童出賣的行為。但是,實踐中要注意正確處理以下情形:行為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後又出賣的。有的買主在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時並不是以出賣為目的,但在收買後,由於種種原因又將收買的婦女、兒童賣與他人。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本法規定應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處罰。行為人事先與「人販子」有約定的。這種情況很復雜,應區別對待:行為人指使他人拐賣婦女、兒童,然後再予收買的,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不能認定為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雖與「人販子」有約定,甚至已先期交錢,但並沒有參與其他行為的,仍應認定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❷ 《失孤》原型郭剛堂找到兒子一家團圓,被拐兒童養父母是否應被追責

我覺得被拐兒童養父母也應該被追問責任,正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交易,如果這些養父母沒有這些需求,自然也不會有拐賣兒童的市場,所以我認為其實被拐兒童養父母也是有同樣的責任,也應該依法追究他們的責任,說到被拐兒童每次都會讓人覺得非常心疼,尤其是當自己有孩子之後更是可以切身體會到這種失去孩子的痛苦,不管是拐賣兒童的人還是被拐兒童養父母都應該被追責,而且應該重罰,這樣才能徹底清除這個市場的存在。

必須嚴懲被拐兒童養父母

很多網友們都表示不僅要對拐賣兒童養父母追責,同時還應該嚴懲他們,就是因為有這些需求者所以才會有這樣黑暗的交易,更應該加大處罰力度,希望可以嚴懲他們,最後,希望每一對父母都可以看護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情了。

❸ 電影《失孤》原型認親成功,被拐兒童養父母是否應被追責

《失孤》這部電影,相信很多人還有印象,當時劉德華據說是零片酬出演了這部電影,聽著名字毫無疑問,這是一部打拐的電影,而當時劉德華飾演的是一位苦苦找尋自己拐走兒子的父親,當時華哥的表演讓我印象深刻,前所未有的突破帥氣形象,而其中他的兒子是由井柏然飾演,而更人欣喜的是這個電影的原型人物郭剛堂被找到了,時隔24年的相聚,讓郭家人欣喜不已。

雖然他們二十多年沒在一起,但是骨肉血緣是永遠也拆分不了的事情,或許這個世界上,有的被拐孩子不會像郭剛堂這樣幸運,能夠找到自己的親人,但一旦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也一定要孝順他們,因為他們一路也都沒有放棄過尋找自己的孩子,其中種種的痛苦心酸只要父母自己知道。

❹ 《失孤》原型不願離開養父母,律師指出:有養育之恩仍是犯罪,你怎麼看

2015年,一個名叫彭三源的女人找到了郭剛堂。彭三源是一名導演,正在籌劃拍一個電影,而電影的原型就是郭剛堂。彭三源邀請了劉德華、井柏然來參與這個電影。劉德華成為了郭剛堂的扮演者,一副農民工打扮,騎著一個破舊的摩托車,車上插著尋子旗。

2015年3月20日,電影《失孤》上映

在當今安全穩定的環境下,雖然被他養父母買來,但罪魁禍首並不是他養父母,而是拐賣他的人,這你得區分清楚。其次這個男的做法照顧到了兩個家庭,兩方的老人,這個男的做事方式值得肯定,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只能朝著好的方向,共贏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單方面考慮問題。

追責是法律上的事,當事人的態度是情感上的事,界限很清晰,一點也不復雜,情感的問題是無法干預的,法律也是無法抗拒的,一點也不矛盾,都得理性的面對現實。

❺ 《失孤》原型郭剛堂尋親成功,稱「會把孩子養父母當親戚」,你對此有何感觸

這是作為親生父親為了孩子的感受而做出的無奈的選擇。
養父母是買孩子的人,沒有買就沒有賣,是拐賣孩子的參與者,在法律層面是有罪的,另一方面他們把孩子照顧得很好,和孩子之間感情很深,這就讓親生父母無法過多的去責怪養父母。
所以說在這種事情上,受傷害最大的就是親生父母,個人感覺,養父母對孩子再好,買孩子的行為也是絕對不值得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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