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經結婚的女兒每個月給父母多少生活費
並無規定具體數額,但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對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作了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條規定還明確了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釋義】為法律中定義,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B. 關於婚後男方父母的生活費
接受不了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說他是家裡的獨生子,贍養父母也是應盡的義務。
但是綜合你們現在的情況來看,他父母都是農村的。如果能夠在自給自足的情況下,多少給一點是可以的。數目可以控制在1000~2000之間。除非家裡有什麼大事發生。
考慮到你們婚後可能還要負擔一定的債務,可以跟對方父母相協商。還清債務之前,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允許下酌情每月給父母寄錢。
等生活富足了,再往上增加。其實在農村可以種田地自給自足的情況下,不需要給那麼多。男方想給是出於孝心,你表示理解之後再跟他說明你們的現實情況。
然後告訴他,你同意他的說法。但是覺得婚後就做到如此不現實,這樣只會餓死自己最後還讓父母擔心。酌情給,不用每個月固定按照你們的工資情況而定
C. 女朋友說結婚以後每個月必須往娘家寄1000元錢
這件事情也可以這么處理:如果每個月給她父母1000元,那麼也要給你父母1000元,這樣才公平。
其次,你沒有義務撫養你的小舅子,因此,就是1000元給她父母,至於她父母愛怎麼分配這1000元,你就不用管了。
這是原則問題一定要堅持,要給她父母就要給你父母,不管你父母要不要,即使不要,硬塞也要塞給他們。你要跟你父母說好,這個錢就算幫你存的,總之他們必須收。
如果說你媳婦家條件特別差,你們接濟一點也是應該的,但是不應該像在做買賣似的漫天要價坐地還錢的,這哪叫戀愛結婚啊?純粹賣肉嘛。你老婆如果真心和你過日子,就不應該提這樣的要求。逢年過節給點就行了,每個月給1000,有點過分了。她父母年紀應該也不是很大,完全可以自食其力,而且你也沒有義務給小舅子錢。這種媳婦哪。。。婚後可得把你的錢看緊點咯~
D. 婚後應該每月給雙方父母打錢嗎
婚後可以給雙方父母打錢,至於打不打錢要看自己的收入以及雙方父母是否需要。
我鄰居家的兒子是大家眼中的好孩子,他不僅從小學習好,考上一個好大學,畢業之後還找了一個好工作,娶了一個漂亮的老婆。
除了這些,他工資收入挺高,每個月還會給父母一些生活費。每次收到錢,鄰居大叔的臉都會笑出褶子。
在我看來,鄰居夫妻倆辛苦了一輩子,雖然好不容易供出一個大學生,但他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過。
現在兒子有出息了,看父母掙錢這么不容易,每個月還會想著給父母打錢,也是應該的。
所以,如果自己結婚後收入還可以,父母掙錢困難,我覺得每個月可以給父母打錢(這也是應該的)。
但是,如果自己收入不高,父母也能掙錢過上正常的生活,那還是先照顧好自己的家庭最好。
如果自己掙錢都不能養活老婆孩子,就算打錢給父母,那父母也不會接受。
所以我覺得要不要打錢,還是要看自己收入以及父母是否需要。
我認為,無論何時,只要父母需要自己都應該毫不猶豫地打錢給父母,因為他們曾經也是這樣對我們。
E. 老年人再婚後,生活費和家務該如何分配
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話,那麼可以跟子女分開來住,不要住在一塊兒,避免產生諸多糾紛。這個時候生活費和家務,可以進行合理分工,比如說各付一半,這樣就不容易產生分歧了。下面就讓我們具體來說說老年人該如何進行生活費和家務分配,感興趣的朋友趕緊來看看吧。
三、雙方的子女都有義務承擔各自父母的贍養費。
如果兩位老人再婚後都沒有收入的話,這個時候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子女,都有必要贍養各自的老人。此時可以與老人商定每個月該給的生活費大體是多少,而這些費用只能用在必須的生活物質需求上邊,而不能挪用到其他地方。如若父母的身體欠佳需要住院治療的話,作為子女的我們也應該想辦法幫忙解決醫療費用,以免老人家負荷過重,從而需要承擔極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