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視以下情況而定:
1、如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婚前父母全款購買的房產視為對一方子女的贈與,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3、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女及其配偶出資購買房屋的,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的分割陸亂沖遵循以下原則:
1、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早殲以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原則判決;
4、給與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要求補償,另一方陪旅應當給與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貳』 離婚房子是父母的房產怎麼分
離婚時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包含,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收入、投資收益、房產等,父母的房子是否能進行分割,還需要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子是父母的,父母也未明確將房屋贈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那麼房屋仍屬於父母所有,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同理,如果將該房屋贈予其中一方,也算作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只有贈與雙方時,才可以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