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法律意見】
戶口與父母分開必須具備單立戶口的條件:
1. 你已經成家並且另行居住。
2.有自己的房產證。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你就向房產證所在地派出所打報告申請就是了!
所需材料:1.本人報告。2. 結婚證。3 .房產證。
4. 身份證。
5. 父母和你在一起的戶口本。
民法典中與父母分戶口需要的條件如下:
1、已成年(滿18周歲)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
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