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為何會想讓22歲姐姐養2歲弟弟
據報道,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幾年之後,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於是便想讓自己的大女兒來撫養。
可沒曾想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最終,夫妻倆因為這件事,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告上了法庭。
律師表示: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那麼對於這個只有兩歲的孩子來講,姐姐的撫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
(1)養兩歲弟弟的姐姐的父母多少了擴展閱讀
撫養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在法律上來說,兄弟姐妹之間適用「扶養」而非「撫養」。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應由他們的父母撫養。但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並且一直到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