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被判過緩刑對子女政審有影響嗎
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影響子女,但對於報考公務員、參軍等政審可能有影響。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這種情況,父母被判的是緩刑,那一定不屬於上述范疇,因此不會影響下一代。
政審主要是調查家人情況,會查詢直系親屬的相關檔案資料,確定相關情況。如果有直系親屬正在服刑,那麼子女政審會被判定為不合格,然後取消錄用資格。如果有直系親屬正在緩刑執行期間,這種情節相對輕微,由政審部門決定對子女政審的判定是否合格。
法律依據:
《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