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以下手續:1、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親屬關系證明;3、法定繼承人戶口、身份證;4、獨生子女證明;5、父母的結婚證或離婚證等材料;6、其他法定繼承人健在的需提供其他繼承人自動放棄房屋繼承權證明。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申請產權登記。房產繼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