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離異怎麼給孩子改名字
1、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戶口可以在當事人辦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隨遷至父親的戶口所在地落戶。2、戶口本改名字需要徵得雙方監護人及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等的意見,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書面意見後,才能辦理該項。3、當事人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好差料4、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咨詢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或仿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友團皮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