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兒子當兵,父母遷戶口單獨立戶有優待嗎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的問題是說問一下兒子當兵父母遷戶口單獨立戶有優惠政策嗎?當兵和遷戶口那是一點關系也沒有的,也就是說那是不可能對你這個立戶遷戶口有關系的
❷ 軍人服役期間,父母戶籍變更,軍人轉業戶口如何安置
幹部轉業的規定: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士官轉業的規定: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二) 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
❸ 父母戶口變更退伍戶口怎麼落
滿十二年或滿十年立三等功一交才算悄者轉業,十年以下都算是復員,復員士官參照義務兵安置條例,按照從那裡來回那裡去的原則。至於你所鎮帶的回來是按照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的話,是跟據你入伍是政審表上的是農業還是非農業為准,就是說假設我入伍時是農業戶口,在服役期間在城裡買了商品房,民政局安置時還是根據你政審表中的內容為准。
軍人退出現役(轉業)落戶服務指南
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擬落戶地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2、派出所對相關材料進行核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戶口登記事項,予以當場受理。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軍人《居民身份證》(未辦理的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
2、縣級安置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轉業軍官通知書》、《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或《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等);
3、隨直系親屬落戶的,提交親屬關系證明、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及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4、已隨軍家屬隨遷的,應當提交家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啟旅薯證》、《結婚證》等;
5、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6、無合法穩定住所、需落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接收戶口證明;
退役軍人戶口可以落到別的地方嗎?
退役軍人落戶,一般按照哪裡來哪裡去的原則。當兵退伍後的戶口,可以帶著本人身份證和復員證,把戶口遷移回原籍或工作單位所屬派出所。現役軍人退伍戶口也是可以落在別個地方的,但是需要有戶口所在地的遷出證明和接收證明。這樣才能落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