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後除了給孩子撫養費,還需要付什麼費用
您好,按照您的提問,您是想問離婚後給孩子哪些費用。
孩子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從司法實踐來看,一般法院判決撫養費判定撫養費的標准大致有如下因素:
(一)子女生活、上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
(三)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這與我國各地生活水平差異較大有關。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大致可分為:1、一次性支付,雙方協商一個撫養費的總額,由一方一次性支付給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2、按期給付,例如可以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支付到子女滿十八周歲時止。
如果撫養費不夠,可以協議/訴訟要求增加,當子女原定數額的撫養費不足以維持目前的日常學習生活,子女有權起訴非直接撫養的父親或母親要求適當增加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