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法典》規定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獨生女、雙女戶怎麼辦
盡管法律層面上女婿對岳父母確實不負贍養義務,不贍養岳父母也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但現實中幾乎不可行。除非他完全不考慮以下4個層面的問題:
雖然說女婿或兒媳對對方父母不贍養不違法,但從其他其他角度而言,對其贍養義務又有約束:比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中明文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女婿對岳父母有「協助」贍養的義務;其實這一點與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特定情況下對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贍養義務的規定如出一轍,並非子女是老人的唯一贍養義務人,只是首要贍養人罷了;
綜上所述,鑒於女婿與岳父母直接不存在直接的親屬關系,也不屬於「法定子女」范疇中的一員,他不養老確實不存在違法的情況,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從道德層面而言,恐怕要自己衡量一下不贍養岳父母會引發的道德譴責。
再就是無論老人有多少子女,所有子女在贍養義務方面的責任和地位都是等同的,不存在性別上區分和差異;即便女婿不養老,女兒也應依法盡到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法規層面的硬性規定。
⑵ 民法典規定女婿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那麼獨生女如何才能盡孝呢
對於獨生女來說,每個月必須要給自己的父母超過1000塊錢的生活費,這這樣才能夠讓自己的父母過上更好的生活,對於女婿來說也必須要支持自己的媳婦這么去做,因為每一個人都必須要贍養自己的父母的。
三民法典規定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義務,那麼獨生女作為唯一的兒女,肯定是需要贍養自己的父母的。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女婿會和自己的媳婦一起贍養自己的岳父和岳母的,這已經涉及到了道德方面的問題,所以沒有人會違背道德而去放棄贍養父母的。
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雖然我們國家的過去一段時間之內實行了計劃生育,但是獨生子女是有贍養自己父母的責任和義務的。對於獨生女來說,生活壓力更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必須要照顧自己的家庭,另外一方面必須要贍養自己的父母。
現在的獨生子女的生活壓力確實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必須要照顧自己的孩子的生活,另外一方面也必須要照顧自己的老人的生活,所以資金方面和時間的壓力都是比較大的。無論女兒有沒有嫁人,都必須要贍養自己的父母的,女婿也必須要進行支持。
⑶ 女婿沒有義務贍養岳父母,只生女兒的家庭要怎麼辦
因為女婿並非法定繼承人所以沒有撫養岳父岳母的法定責任,但女兒是有義務撫養老人的,所以生女兒的家庭也不用擔心。按照最新的《民法典》條款解釋,女婿不撫養岳父母是不違法的,同樣兒媳不贍養公公婆婆也是不違法的。
因為在法律上解釋,只有親生子女才有繼承權,也只有親生子女才有法定義務去贍養老人的。現在很多家庭只生了一個女兒,所以非常擔心以後的養老問題。
但事實上,沒有這個必要,因為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否則就是違法。而且現在婚姻對女性也是公平的,如果雙方離婚,在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也是平分財產。
而且按照中國社會一貫的倫理道德來說,贍養老人是美德,也是年輕人必須做的事情,就算是岳父母,女婿也應該進行贍養義務,雖然沒有法律約束,但社會有其道德約束,不贍養老人的家庭,會被大眾抨擊。
新版本的《民法典》中有規定:
女婿拒絕贍養公公婆婆並不違法,兒媳拒絕贍養公公也不違法。但是,在婚姻狀態下,一方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撫養她。
其實,對於一個家庭來說,血濃於水。女婿和兒媳都是家庭成員。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任何時候都不能喪失「孝為先德」一個家庭葯箱和諧美麗,幸福安康離不開互助。
⑷ 《民法典》沒規定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那隻有女兒的怎麼辦
《民法典》有了一些新的規定:女婿拒絕贍養岳父母不違法,兒媳不贍養公婆也不違法。
不管是之前的《婚姻法》,還是現在的《民法典》,我們都沒有規定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法律義務。可能因為《民法典》剛剛實施,引發大家關注。但《民法典》並沒有對我們以前的法律規定,社會秩序等方面進行顛覆。相較而言,《民法典》的多數條款還是沿用原先法律規定。新增的規定,修改的規定,其實都是少數。
不過很多父母又受傳統觀念影響,在財產分配上卻沒有考慮女方,或者女方分配的較少。因為父母的不公平或區別對待,導致子女在承擔贍養義務上有所抱怨。所以父母怎麼處理子女之間的關系,本身也很重要。
⑸ 如果只有一個獨生女兒,而女婿又拒絕贍養岳父母,該怎麼辦
《民法典》正式實施,引起討論最為激烈的莫過於,女婿可以不贍養岳父母,那麼如果岳父母只有一個獨生女兒,而女媳嚴守法律,該怎麼呢?
准確的說,女婿可以依法不贍養岳父母並不是《民法典》的首創,它是從之前的《婚姻法》中來的,當時規定,只有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女婿沒有贍養岳父母,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律義務。《婚姻法》廢止後,《民法典》沿用了這一規定。
所以說,這並不是新的法律規定,只是在新法實施時被大范圍討論,切不要錯誤認為是最新規定。
其實,子女贍養父母是天職,畢竟每一個子女都是父母養大的,這是投桃報李的孝順,這是愛的回饋和溫暖的延續。
而且在生活中,大多數男人對妻子孝順父母是持支持態度的,甚至會積極主動地拿出錢去贍養岳父母,如果有個別人想要依法不養,那麼女兒完全可以用法律賦予的財產共有和分割權去彌補這個缺位。
因為《民法典》中規定的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就已經兜底了父母在年老時沒人贍養時的責任女婿不願意,那麼女兒可以從法律上獲得幫助。
隨著《民法典》的正式實施後,對我們權利的全方位保護更為完整和系統,男司機對賠償不滿意,完全可以提起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以法律為准繩用來保護,而《民法典》會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它的調整和保護,每個人都應該學習一下民法典。
⑹ 老丈人沒有兒子,如果女婿拒絕贍養,法律上會怎麼辦
在我國很多人都認為女婿娶了自己女兒就應該贍養自己,現在民法典一實施,就告訴了廣大民眾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而實際上是說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並不規定女婿對岳父母同樣有贍養的義務。也就是往後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了,這個時候只能說他這樣做違反道德了。當然,很多人認為既然如此,那兒媳是否就應該對公公婆婆沒有贍養義務了?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