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需要交多少稅
需要繳稅,契稅按3%繳納,還需要一個公正費用,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免徵。
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贈與房產的契稅是全額徵收的,即由受領人按照3%的比例繳納。
營業稅:
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
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稅。
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徵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徵營業稅。
個稅免徵規定:
據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❷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要徵收多少稅
1、贈與需繳契稅,公證費以及登記費。
2、正常買賣:賣方涉及到有個人所得稅1%或者20%(滿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可以減免),增值稅5.3%(滿兩年可以減免)。買方涉及到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除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等適用稅收優惠稅率外,合同簽訂在2021年9月1日以前的,住房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合同簽訂在2021年9月1日及以後的,住房權屬轉移適用稅率為3%。其他房屋和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
計稅依據是合同簽訂價格或者由稅務局出具的《河南省存量房核定交易價格通知書》上所載明的評估價。
3、直系親屬買賣,直系親屬買賣過戶提交下列材料:直系買賣合同;買賣雙方有效身份證件;買賣雙方戶口本;房產證;
4、直系贈與契稅稅率為4%,計稅依據是河南省存量房評估交易系統評估後出具,持贈與合同和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稅務機關辦理評估及繳稅即可,直系親屬贈與免個稅。
房屋怎麼過戶給子女
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後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讓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二)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是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三)以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更名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