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親52歲得重病兒子月收入3萬應該出多少善養費
父親父親52歲得重病兒子月收入三萬,應該出多少贍養費?這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如果兒子有能力的情況下,應該幫助父親把病治好,恢復健康,這是兒子應盡的義務
② 月薪一萬贍養費給老人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法定贍養費的給付內容主要有:
1、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養老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如有線電視、收音機、書報等費用。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醫療等保險金的支出亦應為贍養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③ 贍養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標准
贍養老人的專項扣除標准: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贍養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子女教育的扣除標准具體如下: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一、贍養老人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如果存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項目未抵扣的情況,可以在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新增抵扣,從而可以扣除,減少應納稅額。被贍養人屬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項目的信息之一,指的是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個稅返還即個稅手續費返還,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是指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稅時可以相應地從稅務機關按2%比例取得返還的手續費。
二、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是什麼意思
1、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5000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六項費用。
2、專項扣除費用是這次個稅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減輕了個人稅負,有利於個稅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負擔情況,更好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功能。
3、專項附加扣除項的設立,實際上是在「基本減除費用標准5000元/月 五險一金免稅額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礎上,再給居民個人增加了免稅額。也就是說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這些專項扣除費用,之後剩餘金額再納稅。
4、專項扣除的費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費用等。
5、專項附加扣除總共六個項目: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第一,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麼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麼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繼續教育:每月400元
扣稅對象: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能扣多少: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
扣稅對象: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葯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稅對象: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能扣多少: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
納稅對象: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能扣多少: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在年末總結個人所得稅時,可以填寫子女或配偶的大病、子女的教育、老人的贍養,都可以減免或退還個人所得稅,符合我國的稅務徵收法律規定。稅務機關對繳納個人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定,確保公民的稅務權益。
三、子女不贍養老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指成年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是指成年子女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對父母的關心、幫助和照顧。贍養扶助的義務主體,一般是成年子女。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子女必須要履行的法定義務,也是每一個成年人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這種義務是無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贍養扶助,子女就應繼續履行這一義務。並且不能以放棄繼承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④ 個稅扣除贍養父母標准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一、員工工資扣稅標准: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二、個人所得稅扣除標准為: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准進行定額扣除,父母可選擇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各按50%進行扣除。
2、屬於繼續教育學歷的,按每月400元進行定額扣除;如果是職業資格教育的,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進行定額的扣除。
3、在實際發生房屋貸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標准進行定額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別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個標准進行定額扣除。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