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怎麼領取獨生子女費
需要憑借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領取步驟如下:
第一步: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第二步: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即可。
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費發放方式
(1)有工作單位的退休人員,由你所在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2)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會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如果屬於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獨生子女補貼費。
(3)如果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但是是無業人員,將由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補貼費。
(4)如果是農村居民,攜帶好相關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會發給獨生子女補貼費。
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一)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三)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⑵ 退休時獨生子女補貼怎麼領取
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補貼領取如下:
1、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
2、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領取條件包括: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1、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⑶ 獨生子女費退休後怎麼領取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領取方法: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退休證、獨生子女光榮證去社區或者街道辦理。資格確認及發放程序:
(一)本人申請
持證退休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和《職工退休養老證》,向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部省屬企業提出申請,填寫《江陰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
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憑有效證明及相關材料代為申請。退休後居住在外地的人員,到原退休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一次性獎勵登記手續。
(二)資格確認
1、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證明的有效性,並將人員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核企業退休人員身份及退休時間、生存狀態、養老金待遇發放情況等事項,在澄部省屬企業負責審核本企業人員資格。
2、經審核的名單在提出申請登記的所在社區(村)或在澄部屬企業張榜公示10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將有關申報材料報市一次性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獎勵通知書》,並由社區、村或企業做好解釋工作。
⑷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規定如下來:夫妻雙自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⑸ 獨生子女費退休後怎麼領取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已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在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時,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按照《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問題的通知》(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第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發放渠道為:
一、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放。
二、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放;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三、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四、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放。退休人員的工作單位,是指其辦理退休手續前的單位,故宋女士的獨生子女費獎勵,應由其退休單位發放,朝陽區衛生計生委已要求相關部門對該單位進行督辦。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⑹ 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補貼怎麼領
一、父母退休後如何申請獨生子女補貼
父母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一)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三)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二、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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