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可以為已故的兒子立碑嗎
應該是可以的,沒有法律上的限制。一般是晚輩給長輩立碑,但是兒子先於父母離世時,父母也可以為兒子立碑。立碑只是為了紀念,有個寄託思念的地方。
㈡ 父母給十七歲去世兒子立碑怎麼寫
在墓碑的中間部分書寫正文,正文抬頭以愛子,愛女開頭比較常見,如果用古文,麒麟子比較常見,如果子女比較多,可以按照長幼排序而立,比如,長子***墓,三子**之墓。正文部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符合「合生」規則。碑文書寫中,對字數是有嚴格要求的,人們一定要按照「生老病死苦」循環的規律,找到生老二字所在的位置,對應相同的字數,1,2,6,7,11,12,16,17……,但是因為子女的歲數不超過父母,所以字數方面只能和生,而不能和老,所以只能是6,11,16,21……等數字,但是子女沒有那麼多前綴和後綴可寫,所以絕大多數的子女墓碑正文都為六字,也稱為六字碑。
生卒日期:子女墓碑的生卒日期不論橫碑還是豎碑,都在面朝墓碑方向的右下角,在文字雕刻方面,如果不超過12歲,死亡日期要寫夭於,夭於2002年9月8日.如果歲數不超過50歲,需要在前面寫一個早,比如,早逝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八日。時間方面也是要符合合生規則,不夠和超過部分可以加入農歷時間,天乾地支紀年,季節等,湊足6,11,16,21……數字,比如剛剛我們寫的這一段就可以這么寫「早逝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八日壬午年己酉月己卯日」。
這里一定要記住,父母為子女立碑,不寫立碑人。
㈢ 死者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給死者立碑誰立怎麼稱呼
死者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死者立碑用子女對父母稱呼,慈父xxx慈母xxx之墓
兒xxx
女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