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父母子女關系(relationships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
前者稱為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系為根據;後者稱為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收養的法律效力為依據。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
法律分類:
①父母與親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之間的關系。
②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關系。
③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系。父母與非婚生子女之間,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均適用法律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以保護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2.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如下:
父母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子女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僅在事實上具有血親關系,在法律上具有撫養和贍養的權利義務關系。
什麼是父母子女關系:
父母子女關系在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前者稱為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系為根據;後者稱為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收養的法律效力為依據。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
父母子女關系古代的定義:
中國古代的父母子女關系完全從屬於宗法家族制度。封建法律中的有關規定以孝道為本。不孝列為十惡之一;祖父母、父母尚在而子孫別籍異財、供養有闕,都須按律科刑。父母對子女握有主婚、教令、懲戒等權,子女的人身和財產權得不到保障。
外國古代法中有關親子關系的規定,也都以家族、父母為本位。當代各國除對子女的出生、姓名、父母子女間的扶養等問題有具體規定外,還特別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享有親權。
3. 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父母子女關系亦稱親子關系,是家庭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的法律,親子關系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另一類是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後者又分為養父母子女關系與繼父母子女關系。
父母與孩子之間還存在著一種朋友關系,當然,這種關系已經被很多人說爛了,不過我既然還會再提出來,並非只是為了我這篇文章的完整性。既然敢再說,也一定是對這種關系有著一種新的延展性闡述。
我國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關系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
二是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三是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4. 兒女和父母是什麼關系
兒女和父母是血緣關系,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成人的責任和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和送終的義務,父母也是子女的恩人,因為他們給了我們生命
5. 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是什麼
不知道上輩子有多大的緣分,這輩子才能夠擁有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又正好是人一生中最寶貴的關系。因為人人都說,只有父母對子女才是一點也不自私的,對子女的好也是那種從來不求任何回報的。社會這么復雜,能遇到真正對你好又不求任何回報的人真的是太少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子女更加需要對自己的父母好,不會再有人比你的父母還愛你。也許有時候會覺得身邊的人都可能會離開,但是父母絕對不會隨便放棄你,這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
從中國傳承的孝文化來看,子女對於父母的意義就是「為父母服務」,很多父母對於生兒育女的安全感也是來源於「養兒防老」,這在某種程度上說的是同一個意義——子女是沒有自我的,是圍繞父母周轉的一條生命體。
每對父母其實都是第一次做父母,跟剛畢業新上崗的員工狀況差不多,然而心態卻截然不同,新員工會覺得自己初來乍到,應該多多學習爭取進步;然而新做父母卻有一種天然的莫名其妙的優越感,覺得「反正這是我生的」,潛台詞就是我想怎麼對待就怎麼對待,我想怎麼養就怎麼養。
這樣導致了一個最直接的後果,也是國內最常見的一種父母與子女的模式,就是一對男女一旦成為了父母,就會開始失去自我。
這種失去自我有幾種表現,我們來列舉一下。
首先,開始變得不懂得認錯。
在長期教育孩子的途中,父母會不知不覺陷入一個不知名的誤區—— 「想要帶領孩子往正確的方向上走,我就必須得是正確的」。
這樣誤區的後果在孩子12歲之前表現並不算很明顯,然而孩子一旦到了叛逆初期,就會成為爭端的最銳處。
此時的孩子已經有了獨立思考能力,不再覺得父母無所不能,如果父母還是強行想將自己所有的行為都說成是對的,孩子就算表面不說,內在也會開始抵觸,無形中對父母形成「常有理」的新認知,孩子心底存在的那種對父母的天然認同感會發生動搖。
其次,將自己實現不了的期望付諸在孩子身上。
人的能動性是有限的,我們終其一生能夠實現的願望都是在自己能力范圍內的東西,剩下那些實現不了的就叫做遺憾。
有人的人生沒有遺憾,這個世界並不完美,在活著的時候,我們需要跟自己的遺憾和解,明白自己並不是無所不能的,卻會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做到最好,這樣反而能令我們心態健康,生活積極。
普通人一般都能做到去調整這樣的心態,然而可怕的是,這些普通人一旦做了父母,原本好端端的男人和女人,就會開始將自己的夢想或信仰嫁接到孩子身上,也不管孩子願意不願意,都會以「為你好」之名來綁架要求。
再者,失去了營造快樂氛圍的能力。
每對婚姻中的父母在成為父母之前都是男人和女人的關系,都會有自己性格的格調,有討人喜歡的魅力,哪怕是相親結婚的那種,在兩個人決定和對方成為夫妻時,肯定也是因為喜歡對方身上的某一點,是奔著愉悅而去,沒有人結婚是立志要給自己人生添堵的。
但是很多時候,一旦成為了父母之後,卻很容易失去自己原本處理事情的方式,在溝通中會變成教導,變成命令,甚至變成無休止的指責。這樣的狀況對於子女來說,家庭失去了內心獨有的那種歸宿感和安全感。
每對做父母的都是第一次做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都會不自覺的模仿祖輩,而我們祖輩總會將孩子當作「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全家的希望」。
這種思想無形中對孩子的一切抱有巨大的期待和掌控欲——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不是孩子,而是父母的一個外在器官,跟自己的胳膊腿兒一樣,期望孩子指哪兒打哪兒。
他們並不能承認孩子是存在於世上的獨立個體。從孩子一出生,就戴著定製的框架去認識孩子、去期待孩子、去想像孩子,這樣潛意識推動下的父母會陷入一個迷局,而這個迷局最集中的表現就是試圖控制孩子。
成為了父母,是人生多了一個新的角色,是責任重量的真正體現,但是並不意味著人生劃上終點,所以父母與子女最好的關系是共同成長,從哺育和反哺之間來彼此支持實現自己人生所想。
而作為子女,愛父母最好的方法,我認為是有讓自己有脫離他們之後也能在這個世界上過的很好的本領。愛護自己的身體,有事做,有人愛,養得活自己,對社會有用。這是他們最最想看到的吧,畢竟父母生養我們,極少少是純屬為了養老。連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的人,一輩子爹娘都要擔驚受怕。當然,關心自己爹娘,這是作為人最基本的良知。多多電話咯,耐心聽他們嘮叨,把工作中遇到的事分享給他們。過節日買買禮物。媽媽再老,女人就是女人,永遠愛美的。給她買衣服化妝品帶她去做頭發什麼的,開心的不得了。關心他們身體,逼他們去做身體檢查。把出去玩的照片給他們看,(他們幾乎會一天看一遍)。分享身邊一個故事,我朋友每次出去玩就把照片批量上傳空間,完全不論質量。。。後來問她為什麼,她說這樣爸媽就可以在家裡有海量照片看了。愛自己,愛父母。差不多就這樣了,如果是妻子或丈夫,愛自己父母,別忘了對方的父母。
共同成長吧!
6. 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是
父母子女關系亦稱親子關系,是家庭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1、不能一味地念叨
青春期的父母黃金准則就是不能嘮叨,少說多做。因為他們經歷了十幾年的灌輸式教育,會慢慢的產生疲勞感。在青春期是人生觀和價值觀完善的時候,他們都會有自己的想法,希望能迫切地表達出來,而且有獨立的意識,非常反感家長的價值觀植入。
2、要雙向溝通
溝通屬於雙向性的,必須要讓孩子有機會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在青春期孩子都會有自主的需求,家長需要給孩子足夠的面子,這樣才能消除溝通障礙,讓溝通變得更加順利。在一些比較小的事情選擇上應該給孩子充分的自主,即使把事情做砸也是在接受的范圍之內。
雖然一些大的事情不能讓孩子做主,但是也不能完全否決,應該先聽一聽孩子的真實想法和意見,不僅僅給予他們表達的機會,同時拉近親子之間的關系,了解孩子的價值觀。
3、要給孩子一定的肯定和鼓勵
每個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贊美,孩子也是如此。每次給孩子溝通時,應該先肯定孩子的優點,再指出缺點。贊美是需要一定的技巧,在表達肯定的時候不能過於浮誇,以免讓溝通變得愈加困難。
4、做好引導工作
時代不同,父母的思想也要跟上孩子的步伐,不要拿出自己年輕時的經驗來教育孩子,自己的經驗只是參考價值,不能把自己的經驗強行灌輸給孩子,不僅會讓他們反感,反而會帶來不可收拾的後果。當孩子面臨問題或者選擇時,不要直接告訴他們該如何做,應該讓他們自己選擇。
5、要學會關心
在青春期孩子的學業固然重要,但是給孩子溝通交流的時候,不能一直拿著成績來比較,這樣會讓他們心理上出現壓力,懷疑家長的交流動機,勢必會讓他們反感,不妨可以從家庭的事情或者孩子的興趣來入手。不能每次交流都要說孩子的成績,會觸及他們敏感的神經。
7. 父母關系和子女關系有什麼區別
父母關系是指自己和爸爸,媽媽之間
的關系。以孩子為主體。
子女關系是指爸爸,媽媽和下一代的關系。以父母為主體。
8. 孩子與父母的關系是什麼
關系如下:
兩者是一種親子關系。所謂的親子關系,就是看到孩子真正的需要,看到真實的自己。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理解,需要尊重,需要表達自己的感受,需要來自他人的回應。
父母需要與孩子建立融洽的親密關系,這樣才能有效的引導孩子走向成長。愛孩子,更要有愛的方法。作為父母,你需要重塑與孩子的連接和情感的流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愛孩子、理解孩子、支持孩子。
簡介:
人際關系是人與人之間在活動過程中直接的心理上的關系或心理上的距離。人際關系反映了個人或群體尋求滿足其社會需要的心理狀態,因此,人際關系的變化與發展決定於雙方社會需要滿足的程度。
人在社會中不是孤立的,人的存在是各種關系發生作用的結果,人正是通過和別人發生作用而發展自己,實現自己的價值。
9. 媽媽與兒子是父母關系還是子女關系
法律分析:母子關系(親子關系) 、父母子女關系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鄭梁裂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渣攜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喊閉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10. 父母關系和子女關系有什麼區別
父母仿運配關系是指自己和爸爸,媽媽之間
的關系。以孩子為主體。
子女關系是悄橘指爸爸,媽媽和下一代的關備指系。以父母為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