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家庭的人口數量比較多,也有句話說男人三十而立,,所以分戶是正常的現象,那下面我就給大家整理了一份關於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父母分戶口需要的證件和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2、本人的戶口本原件;
3、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及戶主出具同意分戶的書面意見;
4、分戶協議書;同時分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本人年滿18周歲同時滿足經濟獨立的條件;不與戶主共同居住,需有單獨的住房並且且有明確門牌號。
一,只要你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都是可以分戶的,這根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燃隱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搜鉛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具體需要根據分戶的理由而決定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例如:公民因為結婚辦理分戶手續的,需要帶上戶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資料到戶籍部門咨詢辦理;若因為居住問題辦理分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房產證明,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部門咨詢辦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的可申請分戶,需提交的證明材料有申請人書面報告、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
上述證明材料提交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經審核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皮漏廳。
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分戶的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分戶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② 想把戶口和父母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人書面申請;
(二)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住房證明材料(房屋產權多人共有且共有人系非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請人以外的其他產權共有人需當場提交放棄立戶的書面申請材料);
(三)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一)申請人書面申請(說明分戶的理由);
(二)戶主擁有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住房證明材料;
(三)人民法院對戶主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公證機關出具的房屋已分割的公證文書;或者其他進行合法分割的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的在派出所戶政窗口或戶辦大廳當場辦結,手續不齊的,由戶籍民警當場填寫《辦理戶口補充材料通知單》,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材料。
③ 父母與兒子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芹嘩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以下情況可以分戶:
(1)年滿十八周歲,且自己經濟能夠獨立和父母分開居住:父母與子女分開生活,分開吃飯、分開居住,分開生活,子女新設立戶口且子女必須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獨自生活的能力,能夠自己養活自己,自給自足;
(2)夫妻離婚且辦理了離婚手續。夫妻離婚,現如今為了讓自己多一套房子,夫妻之間利用離婚的手段來分戶享有兩套宅基地和兩套房屋,這樣也就達成了「分戶」的目的,
(3)經過法院批準的,此情況適用於家裡兄弟姊妹較多,父母准備分割家產的。一個農戶中有多個子女的,子女結婚後可以向集體申請分戶;而對於只有一個子女的家庭,基本上不允許子女分戶,除非有其他特殊情況可以申請。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分戶手續:
(1)准備好個人資料,比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寸照片、獨立房產證、土地承包合同等。一些材料可能需要復印件,大家可以提前准備好;
(2)把分戶申請表填寫好以後,拿到當地村委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以後再拿到當地派出所相關部門進行復審;
(3)等所有審核通過以後,當地派出所就會給一個新的戶口本。
四、戶口本注意事項: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父子戶口分戶需要的條件如下:子女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並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有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滿足這些條件後,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嫌局行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臘做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④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浙江省為例,符合立戶規定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請立戶,不符合立戶規定的,可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規定:第十條符合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持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立戶登記:(一)房屋權屬證明;(二)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三)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四)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於申請人的證明。第十一條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新入住戶要求戶口遷入而原住戶拒不遷出的,新入住戶可以按本規定第十條之規定申報立戶登記。第十二條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且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憑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分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第三十條公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實際長期居住的,應當由遷移人或者戶主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移登記。第三十一條公民申報遷移登記時,應當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申領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第三十二條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超過有效日期、登記的遷往地址與遷入地不一致或者遺失的,應當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簽發機關申請換發、補發或者重新申領。第三十三條按規定允許戶口掛靠親友的戶口遷移,被掛靠戶的戶主為落戶擔保人,承擔通知、督促掛靠人按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責任。第三十四條公民申報市內遷移戶口的,應當符合立戶登記的規定,直接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本規定所稱「市內遷移」,是指設區市市轄區或者縣(市、區)范圍內的戶口遷移。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口的親友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無處投靠的,應當遷往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區集體戶:(一)因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二)因征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三)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現單位不存在、本人離開單位或者本人帶有家庭成員的;(四)其他按規定應當將戶口遷出現戶口登記住址的情形。申報義務人不按本條規定遷移戶口的,經縣級公安機關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憑調查取得的材料,將有關公民的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或者本人所屬社區、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區集體戶。
⑤ 和爸爸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的證件和材料如下: 1、子女本人的桐此宴戶口本原件; 2、子女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3、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及戶主出具的同意子女分戶的書面意見; 4、父母子女之間簽訂的分戶協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處的立扒碼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局銀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⑥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法律意見】
戶口與父母分開必須具備單立戶口的條件:
1. 你已經成家並且另行居住。
2.有自己的房產證。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你就向房產證所在地派出所打報告申請就是了!
所需材料:1.本人報告。2. 結婚證。3 .房產證。
4. 身份證。
5. 父母和你在一起的戶口本。
民法典中與父母分戶口需要的條件如下:
1、已成年(滿18周歲)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
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⑦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一、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1、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下列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派枯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蔽鏈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宏羨孫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⑧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和父母分戶口需要的條件: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先辦理分戶原因相關證明等,然後將所需資料全部准備齊全,再向當地派出所提出分戶申請。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戶口本是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