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去世後並沒有留下遺囑,財產應如何分割
若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一般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分割財產。對此,我國的《繼承法》第五條有如下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原則有:
1、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2、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派手正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7、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繼承法》第七條又對繼承權的喪失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一順序分給老伴、父母(肯定不在了吧)、塵悔子女。
如果子女先死了就啟用代位繼承,由子女的直系血脈(也就是孫子女外孫子女)來繼承子女應得的那部分。
如果上面三類人都不在的話,就啟用第二順序(不過既然你有兒子就肯定不用適用第二順序了)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肯定也不在了)。
理論上說
母親和其他法定繼承人理論均分
但是如果訴訟的話,法官會考慮其他法定繼承人身體情況的基礎上適當老人多分的
一,死者生前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原則上均分死者的遺產。配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共有人,先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薯棚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父親去世,首先要確定父親母親所擁有的房產、存款、承包土地等等屬於父母共同財產,其中一半屬於母親,另一半屬於父親的遺產,如果父親沒有遺囑,父親的這一半遺產應當分成五份,由母親和四個子女均分,母親的那一半財產仍然歸母親。
看得見的都分了,至於銀行存款建議你們一下銀行,看看是不是可以查
這時候,你父親和你母親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在由另一方負責管理使用,除非你能證明其中一部分財產屬於你父親個人財產。
可以。子女和配偶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父親去世後,沒有留下遺囑,則屬於父親的遺產,應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處置遺產。
法律依據:
我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關於法定繼承,《繼承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爺爺去世沒有遺囑,那你奶奶擁有一半的財產,另一半的財產在你奶奶大兒子、兩個弟弟一個妹妹5個人之間平均分配
2. 父母過世沒立遺囑,財產應該怎麼分配
父母去世沒立遺囑財產分配會根據法定順序進行繼承,子女協商,協商不扮陵一致,可以起訴。一般是平分,但是有贍養能力不盡或者少盡贍養義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遺產。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法律分析
父母死了沒有遺囑的,可以按照法定方式繼承遺產。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其中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原則上各個繼承人都應當均等的分割遺產。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森液不均等分割,主要是要對一些有特殊情況的繼承人作出照顧,適當的多分得一些遺產。而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廳春戚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 老人去世沒有立遺囑房產怎麼分割
老人去世後沒有留下遺囑的,其房產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如果老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則其房產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繼承該房產,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的,則由第二順位的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來均等繼承老人的房產。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予以照顧,如果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也可以多分該房產的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差漏。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帶舉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蠢慶碧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父母去世了,沒有遺囑,房產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 老人沒有立遺囑房產怎麼繼承
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那麼房產的繼承將按照中國的《繼承法》進行。根據《繼承法》,配偶和直系血親是首要繼承人,如果老人沒有配偶,那麼房產將首先由直系血親繼承,如果老人有兒子、孫子等,那麼兒子、孫子將優先繼承房產。如果老人沒有配偶和直系血親,那麼房產將由其他近親繼承,例如父母、兄弟姐妹等。
在您描述的情況中,您的爺爺在老人去世後與您的母親登記了房產,並寫下了他的名字,這意味著他是房產的所有人。在爺爺去世後,房產將按照爺爺的遺囑或者依照《繼承法》進行繼承。如果爺爺沒有立遺囑,那麼房產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而不是按照您與您的母親之前的分家協議進行繼承。
您的親伯伯想要繼承房產,他們應該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繼承。在申請繼承時,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身份證明、關系證明等。如果法院認為他們有繼承資格,那麼法院將發布裁決,裁決結果將成為法律確定的繼承關系。
如果您對法院的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在上訴過程中,您可以提供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繼承資格,並向法院提出修改裁決的請求。
在您的情況中,如果您認為自己是房產的合法所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繼承確認的申請。在申請時,應當提供有關房產所有權的證明材料,例如房產證、房亮悄搭產購買合同、分家協議等。如果法院認為您是房產的合法所有人,那麼法院將發布裁決,確認您為房產的合法所有人。
如果您的親伯伯也向法院提出繼承申請,那麼法院將對兩者的繼承資格進行審查。如果敬拿法院認為您和您的親伯伯都有繼承資格,那麼法院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割。如果法院認為您的親伯伯沒有繼承資格,那麼他們的繼承申請將被駁回。
在任何情況下,法院的裁決都是最終的,如果您或者您的親伯伯對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但是,在上訴過程中,您仍然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繼承資格。
總的來說,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那麼房產的繼承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繼承申請,並提供有關房產所有權的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房產的合法所有人。如果法院認為您有繼承資格,那麼法院將發布裁決,確認您為房產的合法所有人。
如果您的親伯伯也向法院提出繼承申請,那麼法院將對兩者的繼承資格進行審查。如果法院認為您和您的親伯伯都有繼承資格,那麼法院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割。如果法院認為您的親伯伯沒有繼承資格,那麼他們的繼承申請將被駁回。
在任何情況下,法院的裁運弊決都是最終的,如果您或者您的親伯伯對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但是,在上訴過程中,您仍然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繼承資格。
6. 父母去世了,沒有遺囑,房產怎麼分配
父母死了沒有遺囑的,可以根據法定繼承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分配遺產。
1、其中屬於同一順序繼承人的,原則上各個繼承人都應當均等的分割遺產。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遲絕份額可以不均等,「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碼腔姿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圓辯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7. 父親去世後沒有遺囑房產具體怎麼繼承
1、父親去世後沒有遺囑房產可以通過法定繼承。繼承人需到居委會開具 法定繼承人 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 繼承權公證 ,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到房地產交易畝蔽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換領新的產證。 2、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 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手耐鬧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畢罩效的法律文書。《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